近年来,在房地产市场的活跃浪潮中,二手房买卖热度持续升高,但老百姓之间的房屋买卖因缺乏流程监管,乱象丛生,合同违约、产权纠纷等问题不断涌现,不仅给购房者带来困扰,也为社会稳定埋下了风险隐患。
2024年12月6日,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甘泉镇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被告当场支付4458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两家人的关系也和好如初。
小陈和老顾系阿拉尔市三团甘泉镇某连队农户,因小陈的父母与老顾相熟,两家人关系也是越走越近。2022年,小陈到老顾家做客,得知老顾即将退休,正在着手出售房屋,而小陈恰好有意购买一套二手房,二人一拍即合。
双方商议细节后,于2022年4月签订了《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小陈以24.6万元的价格买下房屋,房屋交付前所产生的物业、水电等费用由老顾承担。随后,小陈便按照合同约定付清房款,并在房屋过户后搬进房屋居住。
2024年6月,小陈意外收到有关部门的电话,催促小陈尽快补交房屋专项维修基金。
通常来说,若未足额交纳专项维修基金,有关部门便不予办理房产登记,但小陈购买的二手房所在系老旧小区,小陈又是首次购房,完全不了解相关情况,他想着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便如数交纳了专项维修基金4458元
后来,小陈在网上得知相关情况,他认为,专项维修基金系房屋交付前产生的费用,便联系老顾要求补偿,但老顾已搬往外地居住生活。小陈数次联系老顾,换来的却是百般推诿,直至再也无法打通电话,小陈无奈之下来到甘泉镇人民法庭寻求帮助。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并在当地派出所的协调帮助下,与老顾取得联系。
“钱多钱少是一回事,但拒绝沟通解决不了问题,为此放弃两家之间多年的情分,值得吗?依我看,不值得。”电话里,承办法官向老顾反问道,劝导其理性解决问题。
听闻法官的一席话,老顾也明白,即便逃避也无法解决问题,只会使两家人的关系越闹越僵,便同意配合承办法官进行调解。
“房屋早就过户给你,如今提这个事,这不是找我的麻烦吗?”调解现场,老顾说道。他认为,双方签订合同之时,并未约定交纳专项维修基金的相关事宜,但房屋是小陈所有,那么就该小陈自己承担该笔费用。
“怎么会是在找你麻烦,当时合同约定好了,房屋交付前所产生的各项费用都由你承担,这笔钱不就应该你付吗?”小陈向老顾质问道。
承办法官仔细询问双方签订合同的经过,经过反复沟通,老顾终于道出真实想法。原来,老顾事先就知道他的房屋并未交纳专项维修基金,但他听闻谣传,有人通过各种方式逃避交费,所以签订合同时并未提及。
“如今来到了法院,咱们就依法办事,如果这笔钱有法律依据表明,应当我来承担,我立马给小陈转账。”老顾说道,言外之意就是一切尊崇法律规定。
对此,承办法官向老顾解释,首先,双方交易房屋之时,老顾有所隐瞒,并未如实向小陈说明情况,此为有错在先。其次,根据法律规定,老顾在初次购买房屋时就应当足额交纳房屋专项维修基金。再者,小陈一家与老顾也算世交,老顾如此做法有失地道,难免让人寒心,于理不合。
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老顾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有愧于两家人多年感情及小陈的信任,当即向小陈道歉,并支付了该房屋的专项维修基金4458元。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1.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就是我们常说的“大修基金”,这是专项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共同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2.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谁来交?什么时候交?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
3.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是什么?
一是用于住宅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二是所维修的共同部位、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