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索赔为目的的购买行为,涉嫌浪费行政资源!

职场   2025-01-29 19:35   山东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澧政复不受字〔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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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7日,你以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对你于2024年11月23日投诉举报澧县*****厂生产销售的“薄荷糖”存在未经检验出厂行为,而该局未依法告知是否决定立案为由,向澧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1.确认被申请人未依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在七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立案决定违法;2.责令被申请人期限内告知申请人是否立案决定。

本复议机关在审查中发现,针对澧县*****厂生产销售的“薄荷糖”存在未经检验出厂的同一行为,你以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另行向澧县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4次,分别是:

一、2024年10月1日,你以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你的上述投诉举报后未依法告知是否决定受理,属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澧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澧县人民政府查明被申请人2024年9月12日接到你的投诉举报后,已于同年9月29日作出《关于投诉举报书的回复》并送达你,告知该投诉举报属于对同一产品分多次进行、以牟利为目的的恶意投诉举报行为,严重浪费了行政执法资源,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鉴此,澧县人民政府于同年10月28日作出澧政复决字〔2024〕6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并送达你,决定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其投诉举报的行为违法;驳回你的第二项复议请求。

二、2024年10月26日,你再次以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你的上述投诉举报后未依法告知是否决定受理,属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澧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澧县人民政府于同年10月30日作出澧政复不受字〔2024〕12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送达你,已明确告知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三、2024年11月13日,你又以被申请人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你的上述投诉举报后未依法告知是否决定立案,属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澧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澧县人民政府于同年11月15日作出澧政复不受字〔2024〕15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送达你,已明确告知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四、2024年12月7日,你还以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你于同年11月23日的上述投诉举报后未依法告知是否决定受理,属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澧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澧县人民政府于同年12月11日作出澧政复不受字〔2024〕17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送达你,已明确告知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再查明,你针对澧县*****厂生产销售的“薄荷糖”涉嫌“未标注营养成分表”的同一行为,以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被申请人,另行向澧县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3次,分别是:

一、2024年6月21日,你以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薄荷糖”涉嫌“未标注营养成分表”的投诉举报事项未依法告知是否受理,属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澧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澧县人民政府查明你在投诉举报信中的两项请求,被申请人均已通过2024年6月19日作出的《关于投诉举报书的回复》明确告知你,被申请人决定终止调解和不予立案。澧县人民政府于同年7月22日作出澧政复决字〔2024〕3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驳回你的复议请求。

二、2024年8月2日,你再次以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薄荷糖”涉嫌“未标注营养成分表”的投诉举报事项未依法告知是否立案,属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澧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澧县人民政府于同年8月23日作出澧政复决字〔2024〕4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驳回你的复议请求。

三、2024年9月11日,你以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薄荷糖”涉嫌“未标注营养成分表”的投诉举报事项未依法告知是否立案,属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澧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澧县人民政府于同年9月14日作出澧政复不受字〔2024〕10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

另查明,除以上7起复议案外,你自2023年以来还以各种理由先后向被申请人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并以该局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上述投诉举报事项依法告知是否决定或受理为由,向澧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11次。

综上,本复议机关认为,被申请人已通过回复明确告知你决定不予立案,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你长期、反复地提出大量无实际价值的履职申请或者投诉举报并申请行政复议,明显超出正常数量,存在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不是以消费为目的,而是以索赔为目的的购买行为的嫌疑,涉嫌浪费行政资源。故,本案案涉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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