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系列】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构建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全球治理观

学术   社会   2025-01-09 09:05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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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不断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努力构建一个全方位、全领域、全要素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2022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学术界和实务界共同的历史责任和使命担当。《政法论坛》作为学术传播的阵地、窗口和平台,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扎根中国文化、立足 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助力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不断推动高质量法学学术成果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持续传播中国法学自主知识影响力,推进法学期刊高质量发展,本刊公众号推出55篇体现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构建系列文章,以飨读者。


本文发表于《政法论坛》2021年第1期,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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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全球治理观


孔庆江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中国前所未有地靠近世界舞台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准确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大局,针对全球治理这一重大课题,提出了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以“走和平发展道路”和“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以“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推动全球治理体系与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的中国方案。这个闪烁着马克思主义政治家光辉思想的全球治理中国方案,特别重视国际法治在全球治理特别是建设全球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始终秉持“必须善于运用法治”的理念,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组成部分,构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全球治理观。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全球治理;国际法治;中国方案


目录

一、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治理观的内核

构建全球治理“中国方案”应遵循的原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全球治理观下的全球治理实现路径

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前所未有”,即“我们前所未有地靠近世界舞台中心,前所未有地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前所未有地具有实现这个目标的能力和信心”,精准定位了中国在当前国际社会的地位和基点。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中国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道路和中国发展模式的效能。我国不仅创造了经济高速发展的奇迹,实现了迎头追赶,还大力培养科技创新,在多个领域领先发展。当前,中国正积极向国际社会展现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形象,承担好“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的责任,并努力推动国际体系向更合理、更公正、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对中国而言,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如何积极参与未来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以中国智慧拿出中国方案,引领全球治理体系向着有利于提升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话语权的方向发展,由此构建起更加合理、公正、公平的全球治理体系。这是历史赋予中国的机遇,也是中国的大国责任。正如习近平在2016年所指出的:“世界那么大,问题那么多,国际社会期待听到中国声音、看到中国方案,中国不能缺席。”
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全球治理这一重大课题,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睿智与气魄,谋划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为国际社会找到有效的治理思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全球治理观,从制度层面寻求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目标和途径,推动了国际体制与秩序朝着更加合理的国际法治方向前进,为国家和民族乃至国民拓展了更宽广和可持续的发展路径。

一、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治理观的内核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被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多次载入其决议和相关文件,表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基本原则的契合性,符合世界人民的根本期望,正成为国际社会主流价值观。
习近平总书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以来,伴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等全球合作实践,逐渐为国际社会所认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要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不仅是中国为全人类做出较大贡献的大国担当,更是中国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健康有序可持续的新全球治理向前发展提供的中国方案。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全球治理观的内核,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布局的要求,共同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全球治理观的丰富面向。

二、构建全球治理“中国方案”应遵循的原
中国秉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持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在推进实现国际法治中,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既要坚持“全球意识”,在全球思维下认识当前国际社会面临的深刻复杂的形势格局与利益平衡,对关涉人类社会发展和世界文明进步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创造性回答;又要坚持“国家意识”,从当前中国发展的新的历史方位出发,结合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特色实践,在聚焦全球治理难题、推进国际法治中体现中国智慧。具体来说,构建“中国方案”,需要把握以下几点原则:
(一)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
当代国家的竞争力与影响力不仅取决于其国土面积、经济总量、军事与科技力量,也取决于其理论创新能力和思想能力,取决于是否能向国际社会提出具有影响力与吸引力的全球治理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为解决人类发展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了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旗帜鲜明地指出经济全球化的大方向是正确的,面对经济全球化中出现的问题,中国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
习近平总书记描绘的未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面貌是“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这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五大发展目标。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在理论上探索并建立能反映中国利益和诉求、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同时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和国际社会发展方向的全球治理理论。具体而言,需要全面深入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光辉思想,并在系统回顾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参与国际事务的历程和道路,揭示中国对全球治理实践和全球治理话语体系做出的创造性贡献的基础上,加快中国特色国际法理论体系的建设步伐,丰富、发展和完善“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推动全球治理理论中国学派的建设,提高我国关于全球治理理论体系在世界全球治理理论和实践中的话语权。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的巨大现实动力。构建起以“和平、发展、公平、正义”为核心目标和价值追求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能够释放出世界治理体制改革的新活力。必须承认,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和追求仍未实现,国家交往中的不公正仍然存在,国际关系的民主法治程度仍待提升。这些都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克服的全球性困难和挑战,而这离不开全球治理体制的变革。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指引和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参与全球治理的根本目的,就是服从服务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但他同时也强调全球治理体系的共商共建共享,中国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
(二)以破解治理赤字、信任赤字、和平赤字、发展赤字为全球治理的近期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国际国内多个重要场合阐述中国对全球治理的立场,从“一带一路”倡议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完善全球治理建言献策,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和赞誉。新时代新形势下,中国积极携手全球伙伴做全球治理的行动派,并积极提供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有助于破解全球治理机制构建中的治理赤字、信任赤字、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破解这“四大赤字”,需要以坚持公正合理破解治理赤字,以坚持互商互谅破解信任赤字,以坚持同舟共济破解和平赤字,以坚持互利共赢破解发展赤字。这是中国发展强大与世界历史发展的经验结晶,也是全球治理的内在要求和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的特色。
(三)要把准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互动关系的脉搏
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是与国际法治紧密相连的。习近平总书记将全球治理概括为:“不仅事关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而且事关给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定规则、定方向;不仅事关对发展制高点的争夺,而且事关各国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长远制度性安排中的地位和作用。”他实际上指出了全球治理必须在国际法原则的约束下进行,而具体的国际法律制度则成为特定领域下进行全球治理的主要工具。国际法不仅是国际社会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语言、共同话语体系。国际社会要通过国际法治推进全球治理走向良治,并维护治理过程中的“公正”或“正义”。同时,全球治理也会影响国际法发展,促使其在行为体、规模等方面扩张,使其自身不断改革,向更符合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良治转型。全球治理与国际法的关系表现为一种相互依赖的正相关关系,当然它们之间的互动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全球治理观下,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是不可分割的。
(四)“共商共建共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全球治理观下践行全球治理的新型模式
“一带一路”倡导全球互联互通,在充分尊重各国主权的基础上,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让各个国家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是一种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合作机制,不设置特定的制度壁垒。
传统全球化进程不可避免地导致“中心-边缘”发展模式,使得全球贫富差距裂缝加大—这种只是部分、局部全球化。而“一带一路”倡议倡导多元协商、多边互动的沟通协作机制,运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丝路基金等实质性举措,建立一种广泛的国际合作平台。通过打造富有活力的增长模式、开放共赢的合作模式、平衡普惠的发展模式,引领形成多边协作、开放包容的新型全球治理模式。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全球治理观下的全球治理实现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出了一系列中国主张和中国方案,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辟了一条切实可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路径。
面对世界形势“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方案的总体路径是采取积极战略,围绕“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以“自由贸易区”等新一轮全面开放新举措,努力加强与世界各国在多边框架下的合作。另外统筹兼顾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度开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努力推动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努力建构更高层次、更高规格、更高目标的经济开放体系,推动经济全球化向更加开放和包容、更加普惠和共赢、更加平衡和规范的方向发展。
中国方案的核心是坚持多边主义,反对单边主义,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体系,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和谐的国际新秩序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和影响力。
(一)坚持和平发展之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重申中国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立场。中国倡导国际和平力量的发展,并保证自身的发展将促进世界的和平进步。中国的发展离不开和平的环境,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一个和平稳定的周边环境。“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华民族从自己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所作出的必然选择。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永远不会动摇。”与此同时,世界的和平与发展需要世界人民的共同努力。习近平总书记号召:“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其他国家也都要走和平发展道路,只有各国都走和平发展道路,各国才能共同发展,国与国才能和平相处。”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中国霸权论”“中国威胁论”一直甚嚣尘上。面对猜忌和指责,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外交政策的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他同时阐明了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不可触碰的禁区—中国核心利益。“我们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
(二)坚持改革开放战略,主动参与全球治理
当今世界的发展过程实质上是紧密联通、相互依存的一体化进程。中国无法与世界分离发展,世界的发展也离不开中国。
改革开放是中国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转折点,创造了今日的中国也将推动中国走向未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因此,必须在坚持改革开放路线不动摇,即便前行路上注定荆棘重重。在反全球化或逆全球化浪潮中,美国诉诸于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而中国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继续扩大开放,有所作为、有所担当,以更开放、更主动的姿态融入并带动新一轮经济全球化的大潮。
改革和开放是过去40年推动中国发展的一体两面,中国走向全球治理是深化改革开放的必然。新时代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坚持对外开放,是中国站在新的历史方位的使命和任务。在推动新一轮的全球化进程中,中国需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沿着改革开放的道路坚定不移走下去,通过改革不断完善国家体制机制、提升国家治理水平,通过开放积极融入国际体系、参与引领全球治理,这是当前中国继续推进改革开放的主要任务。
(三)坚持多边主义和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针对有的国家在国际社会推行单边主义,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单边主义没有出路,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由各国共同维护普遍安全,共同分享发展成果,共同掌握世界命运。”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阐释了“各国关系和利益只能以制度和规则加以协调”,呼吁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共同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表示,中国“将始终做多边主义的践行者,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核心作用。”
(四)以全球和平与安全治理及全球经济治理为重点,以新的领域的全球治理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全球治理
1.全球安全治理
全球治理必须建立在和平的基础上。没有和平,就不会有全球治理。和平问题解决了,才能为更好推进全球治理、应对全球其他问题提供稳定的国际环境。而和平是与发展紧密相连的,各国的共同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和平与安全的关键。同时,中国方案要坚持立足于新的安全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生存在同一个地球上,一国安全不能建立在别国不安全之上,别国面临的威胁也可能成为本国的挑战”,我们应该“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作为崛起中、负责任的新兴大国,中国方案要更加积极地倡导与践行中国的新安全观,与世界爱好和平的国家一起营造公平、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
2.全球经济治理
在全球化大环境下,经济因素日益渗透于国际事务,经济关系成为国际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经济治理上升到全球治理的核心位置。在此背景下,面对历史大潮,如何才能为世界经济把握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全球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必经之路”,“以规则为基础加强全球治理是实现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为此要“坚持规则导向,完善全球治理”。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国应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加强金融风险管控,推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的份额改革,提升发展中国家话语权。以中国倡建亚投行为代表的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积极举措,已经展现了中国的大国风范,彰显了大国责任与担当,而且有力推动了全球金融治理格局的完善与发展。总之,就是要积极参与和谋划全球经济治理,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完善,积极引导全球经济议程,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
3.新的领域的全球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敏锐地认识到必须以新的领域的全球治理为突破口,引领和全面推进全球治理,这些领域包括深海、极地、外空和互联网等。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召开的“共商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高级别会议上发表的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演讲中特别提到:“要秉持和平、主权、普惠、共治原则,把深海、极地、外空、互联网等领域打造成各方合作的新疆域,而不是相互博弈的竞技场。”
(五)以法治手段推动全球治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新形势下加强涉外法律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可以说,《决定》中有关加强涉外法律工作的部署构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全球治理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在全球治理特别是建设全球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他指出:“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在2019年11月10日向中国法治国际论坛致信中,他说:“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需要法治进行保障。中国愿同各国一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更好造福各国人民。”
做好涉外法律工作具有现实需求,不仅国家自身法治建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完善涉外法律工作,在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的新形势下,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同样离不开涉外法律工作。这就要求:第一,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第二,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第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处理涉外事务;第四,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第五,加强国际法治合作;第六,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第七,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促进两者的良性互动。

结 语
当今世界,矛盾错综复杂,新现象新问题层出不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
习近平法治思想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求应运而生。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全球治理观高举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捍卫多边主义,维护全球战略稳定,推动国际秩序由“变”到“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中国方案推动全球治理变革和国际法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全球治理观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还是我国推行全球治理变革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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