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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赶两个场子,喝断片的他对于何时骑的车,如何发生的交通事故,完全没有记忆,断片前还在酒桌上,醒来后就在医院的病房里。
2024年8月28日上午,德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案情回顾
2024年5月17日晚,被告人陈某在德安县某酒吧喝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从酒吧出发,行驶至金带河路高速桥下路段时撞到桥墩。路人报警,后警察在医院提取了其血液血样。经鉴定,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21.82mg/100ml。经交管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
德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陈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应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醉酒驾驶造成的惨案数不胜数,仍有很多人视同儿戏,总以为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但醉酒后的你意识还是如此清醒吗?自己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悔之晚矣。本案被告人对于当时醉驾行为完全无意识,在凌晨一点的街头狂奔,等待他的除了事故造成的伤痕累累的身体,还有法律对他的严惩!德安法院全体法官特此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时刻绷紧法律之弦,文明安全驾驶!
作者|刘洋
编辑|丁小倩
审核|刘钧霞
终审|康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