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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安县人民法院通过“徐姐”工作室诉前调解,成功调和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让双方重新认识到了家庭的责任,和好如初,再续前缘。
案情回顾
2017年3月李某经人介绍与郭某相识、相恋,双方于2018年步入婚姻殿堂,婚后生育一女,月子里郭某对李某漠不关心,且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还经常性的对李某语言暴力,久而久之,导致李某心情抑郁。李某对郭某心灰意冷,在婚姻当中看不到希望,于2023年7月向郭某提出离婚,被郭某拒绝,但双方的关系至今也未得到缓和,李某以感情破裂为由,于2024年9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郭某离婚。
调解过程
该离婚案件被指派到“徐姐”工作室进行调解。徐姐拿到案件后,仔细端详案件材料,立即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通过电话和被告郭某取得联系,电话那头,郭某显得格外冷静,说道:“既然李某那么想离婚,我也无话可说,那就满足她吧!也不需要通过法院办理离婚,我会陪同李某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的”。徐姐感受到郭某明显在说气话且有些无奈,就和郭某唠起了家常,耐心倾听郭某的诉说,在谈及李某时,郭某还是情不自禁的流露出对李某的感情,并承认自己在婚姻中存在的过错与不足。经过和郭某的一番“唠嗑”,徐姐发现该离婚纠纷案件双方感情并未真正破裂,只是双方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家庭琐事逐渐的积累,双方的感情才出现了裂痕。徐姐在电话中用真诚的话语和深刻的道理来教育郭某,引导郭某表达自己的内心真实想法,通过徐姐的点拨,郭某放弃了离婚的念头。
“打铁”需要趁热,徐姐立刻组织双方前来法院进行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徐姐采用了面对面、背对背、换位思考以及让双方单独相处的方式,在徐姐的“情”“法”交融和温情劝说下,李某表示愿意和郭某重新开始,但是要求法院能给到双方一个月的时间相处,想看看郭某的表现,暂且保留诉讼的权利,法院尊重了李某的意见。李某和郭某在这一个月的相处时间里,重新审视了这段婚姻。最终,通过法院徐姐的调解,双方破镜重圆,重拾旧好,李某和郭某一同前来法院办理了诉前结案手续。
调解心得
夫妻矛盾纠纷是家庭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如果双方不能有效及时沟通和解决的话,日积月累,矛盾会更加激化,严重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情感。德安县人民法院对于离婚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秉持诉前调解的原则,遏制离婚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对簿公堂,调解离婚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可以有效维护家庭的和谐,同时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END
德安法院
作者|徐味香
编辑|丁小倩
初审|刘钧霞
终审|康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