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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人民法院黄㛚法庭依托“庭所共建”机制,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在受理纠纷当日便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致人损害纠纷,获得各方一致好评。
2024年10月11日,黄㛚法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求,适时启动“庭所共建”工作机制,会同丰林镇政府及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庭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规定提前计算了赔偿的明细,配合丰林镇政府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指导当事人共同制定了双方都满意的赔偿方案,使得双方的纠纷得以初步化解。之后,法庭、镇政府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又对其方案进行了司法确认,最终让双方当事人定纷止争,实现了司法为民。
近年来,德安法院不断加大宣传司法确认的法律规定,充分发挥司法确认规定的不收费、可执行、效率高等作用,大力化解矛盾纠纷,既提高了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后,黄㛚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的新路径,让司法服务更便民惠民。
作者|熊晞佑
编辑|丁小倩
初审 | 刘钧霞
终审|康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