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本是朋友关系,为何因名誉侵权对簿公堂?

政务   2024-10-29 17:19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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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安县人民法院黄㛚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名誉权侵权纠纷案件,让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基本案情


甲某和乙某系朋友关系,双方生意属于竞争关系,乙某在抖音上发布有关甲某经营存在不正当内容的视频,甲某知晓后便找到乙某要求其删除发表的视频内容,但乙某却置之不理。甲某遂向德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某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朋友关系,便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希望对其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现场双方各持己见,情绪激动,调解员迅速将其分开冷静并分别安抚情绪,从“情、理、法”并重的角度切入,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解释名誉权纠纷的相关法律条文,让当事人了解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待双方当事人情绪平息后,劝导当事人心平气和的解决纠纷。最终,原、被告表示互不追究对方责任,双方握手言和。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更不能成为侮辱、贬损、诋毁他人的“异域空间”。大家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一旦触碰“底线”,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需要切记:大事小情勿冲动,心平气和解纠纷!



作者叶淑萍

编辑|丁小倩

初审|刘钧霞

终审|康磊


德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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