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律师是相似的,不幸的律师各有各的不幸!
深圳中院按劳动者仲裁主张,判决律师兜底赔偿劳动者147万“销售业绩提成奖+经济补偿金”,遭到了绝大多数律师质疑、反对!
笔者出差上海途中,连夜撰文《五问深圳中院:因5元诉讼费,判律师赔147万,凭啥?》,昨日发文《面对拉仇恨的判决,深圳律协为何不为律师发声?》(以下消息均为该文留言)。
未曾想,竟然遇到了个别同行的切齿反对,话不多说,直接晒图:
3、此案律协没有维权义务,某些律师不要认为自己交了会费就是老爷......
额滴天呢,真被震撼到了!拜托王律师不要喷子一样,因为切齿笔者观点,连标题都不看就反对好不好?
笔者标题《面对拉仇恨的判决,深圳律协为何不为律师发声?》,“发声”等于“维权”?会员遭受严重不公平审判,律协都不要关心?
“一切工作以会员满不满意为评价标准,努力把协会打造成会员温暖的娘家”,会员濒临崩溃,正需要协会的温暖、温度,不要说笔者、涉事会员只代表个人,不能代表全体!
会员以为自己是协会的老爷?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差点笑死了!
律师协会和律师之间,到底谁强势,谁弱势?谁是老爷,谁是孙子?这个问题交给律师同行留言回复您吧。
笔者一时无语,晒四川、上海律师同行的回应:
发声缘于判决“污染了水源”,殃及整个律师行业!
怼中院,怼律协,现在又怼王律师,不知道的人还以为笔者与涉事律师、律所有啥关系,以为笔者喜欢蹭热点,天生好斗,其实不是:
笔者既非涉事律师,也不在涉事律所,而是一位从业31周年的老律师,业务垂直,基本都是同行介绍,完全没有必要蹭热点获客,亦不喜欢与人为敌,之所以发声:
是因为实在看不过该判决不吐不快,是因为该判决最大的的问题不在于个案本身,而是“污染了水源”,如果类案都参照判决,将导致深圳律师人人自危,并引发当事人道德风险!
再回到王律师补刀涉事律师的话题: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且不说法院判决是否公平公正,仅仅因为5元诉讼费,律师收费1.5万本息全退,还要赔付劳动者147万,已经够惨了,作为同行,是不是应报以最起码的同情心?
兔子死了,狐狸尚且悲伤,即便没有同行相惜,物伤其类,唇亡齿寒的事实还是存在的,有必要如此“杀父之仇,夺妻只恨”般对笔者咬牙切齿,对涉事律师再补一刀,不除不快吗?
这事,同行怎么看,请留下您的观点,无论反对还是支持,均精选显示,供路人评说,恶意、喷子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