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房产官司,打了个寂寞!

创业   2024-08-31 00:00   广东  

深圳南山,2788万豪宅官司(上图):
签约时,中介、卖家都知道买家是换房(“卖小买大”),暂不具备购房资格,并约定长达四个月的首期款监管期限。
受疫情、市场等因素影响,买家四个月内未能卖掉小房子,商请卖家顺延首期款监管期限,卖家拒不同意,并在买家已经签约卖房,过户取得购房资格指日可待的情况下,以买家未监管首期款达到约定解约期限为由,于期限届满次日即刻解除了合同!
双方互指对方违约:
买家认为签约时卖家知晓己方没有购房资格,四个月只是预计卖小房取得购房资格时间,短暂逾期卖出存在不可抗力,且没有导致卖家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依诚实信用原则,卖家负有顺延成交的义务;卖家则认为买家逾期监管首期款,根本违约事实清楚,有权解除合同。
买家起诉要求卖家退定280万,卖家反诉要求买家支付违约金557.6万+赔偿律师费22万!
一审判决:买家赔偿卖家律师费22万,驳回其他双方全部诉讼请求。

2024年8月20日,二审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买卖双方两审合计支付法院受理费、保全费20.8万,终审仅判决买家支付卖家律师费22万!

合着,一圈人都在帮卖家律师打官司了~~~

剑拔弩张,诉讼过程惊心动魄、险象环生,结果却是寂寞的烟花!

欢迎留下您的真知灼见:您认为是哪一方违约?抑或双方都违约?都不违约?......

过往案例>>:最新斩获:698万!继730万后,深圳再现“天价”二手房违约金!!

张茂荣律师团队
垂直于房地产争议解决领域,主攻:①房地产大要案(重大、疑难、复杂房地产纠纷);②小产权房(历史违建、绿本房、农民楼、厂办物业等)拆迁、买卖、析产等争议解决;③其他“非标”类房地产纠纷。全国客服☎:133 0291 8605(微❤️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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