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区人民检察院:“三个维度”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文摘   2024-10-21 19:51   山东  


 ★ 编者按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动全区基层党建“提标创优年”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压紧压实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打头阵、当先锋”,近期,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机关党组织书记谈党建”活动,现开设专栏,陆续刊发区直各部门单位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思路、举措,供相互学习交流借鉴。

“三个维度”

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于仲君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必须把党的建设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和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建好用活组织、理念、品牌、阵地、机制、模式六个载体,在原则和方向、方法和路径、标准和品质“三个维度”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有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先后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等荣誉称号。

  强组织、树理念,

把好高质效履职的原则和方向

牢牢把控高质效检察履职的“方向盘”“定盘星”,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引导方向、把控原则、落实目标的作用,发挥好体系严密、职责清晰、执行有力的党的组织优势,让党的领导融入检察履职“神经末稍”。在党组层面,我院常态化开展“我带头·我承诺·我奉献”活动,实行“党组书记点题、党员领导领题、党员带头答题”工作模式,党组成员带头圆满办理“全国环评造假第一案”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16件,带头探索的工作亮点连续4年获得省院工作创新立项,带头编写出版基层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探索实践专著。在支部层面,我院在“三会一课”中增加“党建·理念·业务”讲堂、“办案一线的主题党日”等业务版块,引领办案人员树牢检察工作新理念。在党小组层面,探索“四级办案”新模式,每一级均由党员检察官负责,创建案前动员会、案中分析会、案后总结会“三会”制度,确保案件“三个效果”。

  强品牌、建阵地,

明确高质效履职的方法和路径

品牌是工作质效的集中体现,强化品牌意识、抓好品牌培树,能够更好地带动和促进检察办案质效提升、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我院持续打造“党徽闪耀·检徽同映”党建品牌,深入实施“一支部一品牌”工程,引导各党支部有效链接党建要素和业务工作资源,8个支部品牌整体设计、系统集成、联动创建,形成品牌矩阵。将重要工作场所、重点工作专班等作为党建阵地,擦亮“党员先锋岗”,推动建立3500平方米的“一站式”诉讼中心,会签轻罪案件差异化证据标准,推行“侦诉审调”集中办理,形成轻罪治理“即墨样本”。该模式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创新评选一等奖,全省检察机关轻罪治理“两项试点”现场会在即墨召开。打破部门、条线限制,近年来成立18个专班,其中由4名党员骨干成立标准化专班,创立以“分类定策、分层研商、分级处理、分块服务”的“四分式”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新模式,被确定为全国第六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委验收,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会议上做经验介绍。

  强机制、创模式

提升高质效履职的标准和品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党员干部是高质效检察履职的组织者、推动者、践行者。从实质上讲,高质量党建主要是做人的工作、干部的工作。我院抓住了队伍建设这一关键,探索“人案合一”管理模式,以“管人”推动“管案”,以党的监督推动业务监督。探索党建与业务在基层架构、基础工作、基本评价“三基融合”,突出部门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办案人“第一身份”是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共产党员,完善支部、党小组“第一议题”制度,通过支部书记擂台、“优秀党员检察官”评选等,彰显检察官的政治属性。注重编外队伍党的建设,全院29名合同制书记员中已发展党员14人。建立“双月双警”警示教育机制,提拔晋升“政治先审”“业绩先审”,实现对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政治素能与业务素能一体化精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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