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到博物馆交接所藏中央广播事业局文献捐赠、借展,席间收获了一些新的信息。我历来主张和坚持,学术研究要重视历史,否则就像无源之水,容易空对空。在今日和博物馆、校史馆友人一同鉴藏的一份文献中,我觉得有很多有意思的历史信息,反映了1949年建国初期新闻出版的历史信息。
李理藏中央广播事业局系列文献
文献基本事实
这份文献用华东军政委员会新闻出版局文稿纸,分左右两部分。主要批复是新美术出版社的工资事宜。
左边是铅印,右边有墨水字迹。在拟办一栏中,“拟请人事科按调整新制名册,送交财务科刘耕,从今年(一九五三)十月份起补发。周。
铅印部分末尾是处长周新武。时间为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上盖华东军政委员会新闻出版局方形官印。
建国初期的官印为方形。
建国初期的新闻管理
1949年11月6日,毛泽东同志在《中央关于建立华东军政委员会的电报》中指出,“关于暂时不建立华东人民政府而建立华东军政委员会以为过渡时期的政权机关及该委员会名单问题,陈刘返沪后谅已转达我们的意见。……我们认为建立此项华东临时政权机关的时机业已成熟了。”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4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政务院提议的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军政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员的任命名单。12月16日,政务院第11次政务会议通过了5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规定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既是各该区所辖省(市)高一级的地方政权机关,又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领导地方政府工作的代表机关。与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不同的是,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是在解放初期,为实施军事管制建立革命秩序而设立的,是人民政府委员会成立之前军事管制时期的过渡机构,代行人民政府委员会的职权,无须经民主选举而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组成,而人民政府委员会则须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统一的政策、法令行使下列职权:
一是对所属各省市转发政务院的决议和命令,同时在其职权范围内颁发决议和命令,并审查其执行。
二是拟定与地方政务有关之暂行法令条例,报告政务院批准或备案。
三是提请政务院批准任免或依法任免除大行政区主席、副主席、委员和主要行政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四是在整个的国家概算或预算规定范围内,编制各该大行政区的概算或预算报请中央核准;并审核所属各省市县的预算、决算转报中央核准。
五是联系、统一并指导所属各委、部、会、署、行、局、处的相互关系,内部组织和一般工作。
六是领导所属各省市县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七是指导中央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各部门在本地区设立的机构,如邮电、铁路、航空、银行、海关及其他划归中央经营之企业。
七是指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设在本地区的军事机构。
关于文教方面,规定设文教委员会,并得设文教、卫生、新闻出版等部、局;或在文教委员会下设文教、卫生、新闻出版等处。《华东军政委员会统一发布本会及所属各机关重要新闻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新闻出版局应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座谈会,由本委员会有关各机构负责人出席向报社、通讯社、杂志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的编辑、记者解释政令及重要措施等,并解答编辑、记者所提出的问题。”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决定取消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和军政委员会,将其改为行政委员会,仅作为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在各该地区进行领导与监督地方政府的机关,不再作为地方最高政权机关。12月2日,华东行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确定于1953年1月1日以华东行政委员会名义对外行文,同日华东军政委员会撤销。
这份文献之所以珍贵,可能有心的读者已经注意到了,1953年1月1日以华东行政委员会名义对外行文,同日华东军政委员会撤销。但是,文件落款是“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仍然用华东军政委员会新闻出版局方形官印。我给出的解释是,在当时,新的官印可能迟迟未能使用,因此老官印还沿用了很长时间。
以连环画作为传播工作
旧上海,也就是1949年的上海是全国的文化中心。上海是现代连环画的诞生地,1927年上海世界书局出版的《连环图画三国志》,首次给了“小人书”以正式的学名和称谓。1946年,张乐平在上海《申报》发表了《三毛从军记》,次年在我曾经长期服务的《大公报》连载《三毛流浪记》。上海解放后,连环画被视为拥有引导和教育大众的功能,上海最先开启对环画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份文件,就是周新武批复新美术出版社的工资事宜。1950年1月8日,华东军管会文艺处组织成立“连环画作者联谊会”,参加者包括从事连环画绘画、布景、编文、写字以及学徒等共218人。1952年8月,在文化局美术处的组织下举办了连环画作者学习班,有100多位旧连环画从业者参加,前后共三个多月,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训练,邀请了专业的绘画老师教授素描绘画基础。培训结束后,这批连环画作者分别到当时的华东人民美术出版社、新美术出版社等地。
1951年,大众、教育、群育、灯塔、华东、文德、雨化、兄弟、一迅九家连环画出版社成立联营"新美术出版社",而大众除私营股份外,尚有些杭州华东美分院的股份,带有公私合营性质。1951年底,上层领导酝酿筹办公私合营连环画出版社。 新美术出版社其出版作品绝大多数为60开本。
原九家联营新美术出版社共有职工近三十人,编辑部中属于"大众"的有余白墅、吴禾农。属于"灯塔"的有黄一德、严个凡、林雪岩、江南春、沈麓元、胡丁文(胡若佛)、孙叔民。属于"群育"的有柳萱图。属于"教育"的有吴之英。
华东人民出版社连环画编辑科加入新美术的有赵宏本、周杏生、徐正平、凌涛、汪玉山、卢汶、吕品、汪健、宋志平和黎鲁共十人。该社原特约作者陈履平、徐宏达、陶长华、章程、周公和、夏书玉、韩永安、盛亮贤、罗既张、沈铁铮、刘王斌、洪荫培也在这时正式参加了单位,成为新集体的一员。
代表官方调入"新美术"的有宋心屏(后文会提到)、范显荣,宋心屏担任经理。副经理,出版科长、财务科长,总务科长全由资方担任。社长由华东人民美术出版社社长吕蒙兼任。
美术工作者的工资待遇
原来在人民出版社的专业编创干部,一直实行半工资半稿费制,转入新美术后,取消稿费制,全部发工资。
上海美术史志中介绍,历任上海人民美术出版(新美术出版社后被并入,李理事注)总编辑有:吕蒙、胡炎、洪荣华、李槐之、邓明、龚继先、袁春荣、吴士余;副社长、副总编辑有:沈柔坚、赵家璧、黎鲁、布凤友、宋心屏、杨涵、程亚君、赵坚、陈惠、杨可扬、钱大昕、王成根、史济玉、居纪晋、范仁良、江显辉。社址在长乐路672弄33号。
1952年8月29日,华东人民出版社连环画科全体同志齐集"新美术",宣布合并办公,宣布合并后的工作制度。以后把公私公营新美术出版社的成立定在1952年9月1日(成立大会时却延至1953年7月)。据此判断,此份文献即是成立大会后向上级请示工资调整所用。
这件文献中,提及了“宋心屏的工资由九级转为十级”,相当于降了一级。上文提到,宋是官方派来的干部,因此用现在的话讲,就是吃苦在前,享乐在后。
那么,当时的上海工资制度是什么样的?1952年4月,华东军政委员会发布《华东地区统一工资计算单位办法》,规定按照全国统一办法,将“折实储蓄单位”改为“工资分”计发工资。每一“工资分”含中白粳米0.8市斤、细布0.2市尺、豆油0.05市斤、食盐0.02市斤、煤球2市斤,由市劳动局会同市人民银行逐日按零售价计算公布分值,当月起施行。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根据政务院和华东军政委员会的决定,提高了供给制待遇标准,按照按劳付酬的原则,实行高级多加,中级中加,下级少加。将个人生活费中的津贴标准划分为10等24级,最高360元,最低4.10元。同年8月,为贯彻执行政务院颁发的《关于各级人民政府供给制工作人员津贴标准及工资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和华东军政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上海又制订了供给制工作人员津贴标准,等级增加到29级,和实行工资制待遇工作人员的工资等级数目统一起来。津贴标准又作了适当提高,伙食费分大、中、小灶3等,服装费则无差别。
1952到1953年底,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先后在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163个企业,23.7万余职工中分批进行工资改革。生产工人按产业初步建立了技术等级(8级或7级)工资制,职员实行了职务等级工资制。
华东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上海的历史情况,在制定上海工资标准时,一般比全国高15%左右,最高为22%。对于职工原工资高出新评工资标准的部分,结合变相工资的处理,分别采取全部保留、限额保留、限期保留等不同办法。华东工业部系统大部分厂将变相工资并入原基本工资,原工资低于评级后新工资标准者照加,原工资超过评级后新工资标准时,超过部分全部保留。地方国营针织、染织各厂计件工资,变相工资并入基本工资后减资过多者,采取照顾新标准工资的26~50%,按照规定期限分期递减。通过改革,大部分职工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工资,华东工业部系统约70%的职工增加工资,平均工资增长12%;华东纺管局系统75%的计时工、63%的计件工增加工资,平均工资增长8%;轻工业部和地方工业系统一部分工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4~5%,少数工资过高的企业,工资水平有所下降。十级工资对应是多少钱呢?我没有找到艺术工作者工资标准,但是对照当时学校教员,十级工资大约相当于高等学校中教授中级,比讲师最高级还高一些,可以说,宋等人的工资待遇是非常高的了。
此件文献拟捐赠给中国传媒博物馆,敬请期待后续有关特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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