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治疗的根本目标是降低心、脑、肾与血管并发症和死亡的总危险。因其危害性大,所以管控血压达标尤为重要,目标如下:
1. 心血管风险高危、很高危的高血压患者以及有合并症的高血压患者,在可耐受的条件下,推荐诊室血压目标为<130/80 mmHg ( l , A )。
2. 一般高血压患者推荐诊室血压降至<140/90 mmHg ( I , A );如能耐受,应进一步降至<130/80 mmHg ( l , B ) 。
3. 65-79岁老年人推荐诊室血压目标<140/90 mmHg ( I , A ),如能耐受,可降至<130/80 mmHg ( Il a , A );
4. 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降压目标<150/90 mmHg ,如能耐受,可降至<140/90 mmHg ( Il a , B )。
5. 对高危和很高危患者采取强化干预措施( I , A );对无严重合并症但已有亚临床靶器官损害的患者采取积极干预措施逆转靶器官损害有一定合理性( Ila , A )。
6. 低中危的正常高值血压人群给予降压药物治疗无临床获益的证据。
高血压患者一定及时到医院心血管科进行危险等级评估。合理安排降压药物及进行健康指导。
供 稿:心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