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⑫物业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文摘   2024-08-16 07:38   湖北  


物业人员因其工作性质,服务时可自由进出机关单位工作生活区域,有的还为涉密场所提供服务,如果涉密文件资料管理不善、随意存放,造成失泄密的风险极大。


【警示案例一】


2011年1月至2014年5月,某涉密单位下属宾馆物业部保洁主管常某,为谋取私利,主动与境外间谍组织勾连,接受其收集我内部文件的任务、用于通联的网络软件及间谍经费,从事间谍行为。在日常工作中,常某利用保洁服务之便,使用手机拍摄1份机密级、2份秘密级国家秘密及多份内部文件,并通过互联网提供给该间谍组织,非法获利13万元。事件发生后,常某被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警示案例二】


2016年,某涉密单位发生重大失泄密案件。经查,该单位长期将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外包给某物业服务公司运营,该公司保洁人员段某主动联系境外情报机构,利用工作之便盗取、偷拍文件资料,先后为境外提供1项机密级、2项秘密级国家秘密及其他6项情报。案件发生后,段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在物业服务公司承包合同被终止,该单位有关领导责任人员、监管责任人员被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警示评点】





机关单位物业服务多委托物业公司承担,涉密单位的物业服务应选择没有境外背景的物业公司承担。要加强涉密文件资料管理,不得随意存放、阅文应在阅文室、不得横传、送领导阅文应当及时收回等,防止因管理疏漏造成失泄密。要加强物业人员管理,全面掌握物业人员情况,签订保密承诺书,加强保密教育和监督检查。严禁物业人员擅自留存机关单位文件、资料和物品。未经许可,物业人员不得进出涉密场所,确需进入的,应当有本单位人员全程陪同监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四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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