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的最后坚持,法检员额制已出现改变前兆?
文摘
社会
2024-07-31 18:07
上海
司法改革形成的员额制度,意味着固定人员比例与编制。但事实证明,这最终没能提高办案积极性,却起了反作用。案多人少,在基层法院表现尤甚,固定编制还限制着其他人员晋升。加上遴选考核晋升的机制难以公正,又严重影响内部团结和工作积极性。改革要求领导一线办案、处理疑难。但行政管理权日渐扩大,在领导面对繁杂的行政事务时,如何落实?历史的进程
员额法官、检察官的独立办案权、裁判权,是上一轮司法责任制改革带来的改变。但这正在被“院厅长阅核制”、“办案意见领导把关制”代替。同时,法院的立案登记制,也正被“诉前调解”等司法程序优先替代,因为出现了“诉源治理”工作要求。至于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执行信息公开、裁判说理等一系列的司法改革要求。从庭审直播越来越少,年内裁判文书网上传文书暴跌风波,都能看出改革受阻。
很多工作压力大的法检院,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甚至独立主持审判检查工作,已经不再视为程序违法。之前推出司法员额制,作为司法改革的重大举措,原本是为了提升司法效率。还有中高级法院人员必须要到基层院入额的规定,同样推进乏力。这一切的逻辑,好像都在指向员额制存在的基础越发薄弱,最终会被改变或取消。牵一发而难动半身
司法员额制,实施当初确有一幅宏伟规划,也改出了积极效果。错案追究制、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员额队伍动态考核(如《员额退出办法》),最终仅是停留在了纸面上。2017年7月,最高院首批法官入额完成,实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配套设计制度不完善、推进不到位,改革设想则难以完成。不仅如此,未能推行的政策,还会给在前的改革措施带来更大压力。员额制推行,但法官队伍的全体办案要求无法落实,就造成部分法官长期工作压力巨大,质量更是勉力维持。更别提司法改革要求的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公开等等要求。就这个情况下,为了尽可能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约束法官独立裁判权,出现了“庭长院长阅核制度”。确是权宜之计,但是不是背离司法责任制“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的要求?这个制度下,院长庭长除了承担日常行政管理事务,还要再熟悉和“阅核”下属员额法官的案件。进一步减少自己的办案的积极性,客观减少了办案力量。这只是一个方面的例子,虽然前面改革难以开展调动,但司法体制内部总是牵一发而动多处。某些方面的“改良”,反而很可能影响其他更多方面的工作效率。在这个前提下,各类改革举措纷纷回归,还给现有的员额制度留了存在空间吗?
人多案多
2023年,最高院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数据,两篇报告中都直言一个问题:“人案矛盾日益突出”、“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案件总量以年均13%增幅快速上涨,10年增加2.4倍。法官年人均办案由2017年的187件,增至2023年的357件。为了应对“案多人少”这个困扰全国法院的最大难题,法院可以说是想尽了办法。已经有法院搞一季度一考核、一月一考核、甚至一周一考核。上海某检院已有了按天考察平均结案量的规定。看到一例,就代表着还存在很多。日益严重的工作压力,导致很多法律学者都开始公开倡议增加编制。但清理积弊并非面多加水、水多加面,这样只会变成疙瘩汤。困难仍横于前
“实行员额制管理”,早已明确写进了《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人事易变通,要为此修改法律谈何容易。现在也许有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通过制度稀释制度,以魔法打败魔法。再通过配套制度的实施,让员额的体系、福利、权责等逐渐架空,一步步让员额制名存实不存。我国不应当称为诉讼大国,但是现在社会面对司法的需求却是直观可见。不顾事实,只靠部分法官检察官与助理们挑灯夜战,熬到油尽灯枯也只会让问题更大!至于想方设法压缩立案数量,增大案件和矛盾的缓冲池,只是权益之计,难称良策!加入讨论,添加助手微信 xiaoyuan6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