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款送上门,司法为民有温度

民生   2025-02-02 18:17   陕西  


 “老人家,这是您与刘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执行案款,你清点一下。”


 “这么晚了,路又不好走,麻烦你们跑一趟,让我老汉心里怎么过意的去!”


近日,旬阳市法院甘溪法庭执行干警在执行案款到位后,考虑到申请人王某患有严重疾病,腿脚不便,无法到庭领取案款,执行干警在处理完手头的工作后当日便为老人将案款送上门。


申请人王某是一位70多岁的独居老人,2024年4月20日,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刘某由旬阳市小河镇沿211国道往旬阳市区方向行驶,与王某发生挂撞,造成王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无事故责任。刘某赔偿了一部分医疗费,但剩余费用一直未赔偿,多次追讨无果后,王某遂将刘某诉至旬阳市法院甘溪法庭。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决刘某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7000元。



后刘某未按期履行,王某向甘溪法庭申请强制执行,甘溪法庭第一时间联系刘某,通过耐心释法说理,刘某于次日将案款如数交到法庭。因申请人年老行动不便,法庭干警处理完手头的工作后赶往老人家中,到达目的地已经是晚上9时许。“这么晚了你们还来给我送钱,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看到送款上门的法庭干警,王某激动不已连声感谢。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保障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刻不容缓。下一步,旬阳法院还将持续深化司法为民宗旨,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END

文稿:甘溪法庭 廖泓铭 | 辑:康贤莉

   校对:赵景丽 | 责编:周雅鹏 | 审核:旬阳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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