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马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某长期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被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为贯彻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关于“终本出清”工作的部署安排,尽最大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旬阳市人民法院按照“控增量、保质量、减存量”的“终本出清”工作方针,以5万元以下小标的终本案件为重点“出清”对象,摸排建立案件台账、回访核查各方信息、用好用活执行措施、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终本出清”工作入细入实入深。
2025年1月,旬阳市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团队在对小标的终本案件排查时,通过电话回访了解到本案的被执行人张某已经回乡务工。执行干警通过查阅卷宗、走访调查,在被执行人张某户籍所在地查找到其详细住址及联系方式,并立即前往。经过执行干警主动向张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张某对自己十余年来未向申请人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感到愧疚,当场筹钱支付全部款项,案件执行完毕。
“终本出清”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关系国家法律威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旬阳市人民法院将持续高位推进“终本出清”工作,将其与交叉执行、执破融合、拒执罪移送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全力出清一批案件,让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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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执行局 计婷 | 编辑:赵景丽
校对:赵景丽 | 责编:周雅鹏 | 审核:旬阳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