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太和堂法庭高效调解并当庭兑付两起婚姻家庭类纠纷,使当事人胜诉权益快速兑现为真金白银,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基本案情
案件一:原告王某与被告龙某于2017年5月结婚,次年被告龙某洗澡时不幸一氧化碳中毒,经治疗留下后遗症导致认知功能障碍,轻微痴呆。2022年11月,原告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龙某离婚,经法院判决不予准许。此后,双方未和好,分居至今。2024年3月,原告王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龙某离婚。经诉前调解,被告龙某同意离婚,但要求原告王某给予其妥善安置,双方对安置费用分歧较大。
案件二:2023年1月,原告王某1与被告王某2经媒人介绍相亲认识,数日后订婚,原告王某1向被告亲友给付小额红包若干,向被告王某2之母即被告王某3支付彩礼款16.8万元,并为被告王某2购买价值3.1万余元的三金。后双方在同居期间发生矛盾,同年5月,被告王某2离开原告王某1,双方多次协商彩礼退还事宜未果。
处理结果
祁东法院太和堂法庭工作人员认真理清案情,积极启动诉前调解模式,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针对争议焦点展开调解,调解未果及时转入诉讼程序。最终,经释法明理,案件一原告王某与被告龙某调解离婚,由原告王某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补偿被告龙某7万元;案件二原告王某1与被告王某2、王某3婚约财产纠纷,由两被告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退还原告王某1彩礼款8.3万元及三金。
上述两案是祁东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缩影,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让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快速兑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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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刘卫东
二审|伍中民
文稿|刘倩利
编辑|蒋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