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黄土铺人民法庭在黄土铺镇三和村巡回审理了一起因宅基地使用权所引发的邻里纠纷。从“坐堂办案”到“送法进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走进乡村”的司法服务。
“老兄,我对不住你,书读得少,做事不知分寸……我们今天把事情讲开了,这事就翻篇。”邹某边双手捏着衣角边说道。
“这个事我也有错,年纪大了,没有控制好情绪……”肖某回应着。
黄土铺人民法庭陈法官、黄土铺镇三和村肖支书听着双方当事人相互致歉会心一笑,一段矛盾积怨已久的邻里关系终于得以缓解。
事情还得从一棵“枣树”说起。邹某因自建房屋与肖某的弟弟置换了宅基地,邹某的房屋与肖某的宅基地相邻,邹某误以为肖某弟弟与肖某置换了房屋旁边的宅基地,故在宅基地上种植了花、枣树等;事实上,肖某并未与其弟置换土地,也未与邹某置换土地。近年来,双方为宅基地种植发生口角,矛盾不断升级,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2024年4月,肖某挖走了邹某在案涉宅基地上种植的枣树,双方再次产生矛盾,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邹某骨折、肖某耳部受伤。后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组织双方调解,肖某愿意赔偿3万元,但邹某不同意,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24年6月,邹某以健康权纠纷向祁东法院黄土铺法庭提起诉讼,诉请要求肖某赔偿1.9万元,肖某反诉邹某赔偿2.2万元,并要求邹某赔礼道歉。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考虑到双方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且双方年事已高,案件关乎唇齿相依的邻里生活,采用判决的方式恐不能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情绪,甚至会激化矛盾,日后再衍生纠纷。于是,承办人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沟通,耐心释明法律规定及利弊,抓住矛盾纠纷的核心是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并联动乡镇包村干部、人民调解员、村委干部合力促进双方当事人“以地换地”现场调解,才有了双方握手言和的一幕。
最终,邹某与肖某以自留的2分宅基地进行丈量置换,现场签字确认,并由组民代表、村委会代表见证签字,肖某另赔偿邹某2000元医疗费,邹某向肖某当面赔礼道歉。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到场参与此次调解的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感谢,见证此次巡回审判的村民纷纷为最后的调解结果点赞。
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祁东法院黄土铺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发扬“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公开审理等活动,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田间地头等,让群众少跑腿的同时,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教育群众,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方”的效果,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三审|刘卫东
二审|伍中民
文稿|陈兰芳
编辑|蒋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