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当保全遇上重疾 紧急解冻“救命钱”彰显司法温情

政务   2024-08-16 17:00   湖南  

“谢谢祁东法院对我家情况的体谅和帮助,我儿子已经准备好做手术了......”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白地市法庭在办理一起保全案件中,因被申请人的特殊情况为其紧急解冻了一笔“救命钱”,被申请人的父亲打来电话表示深深的谢意。

被申请人李甲在外地任外卖骑手时,半夜在家中给电动车充电,电动车锂电池热失控引发火灾,导致李甲严重烧伤。事后,李甲就职的公司为李甲垫付了烧伤救治的医药费50余万元,并为其聘请律师起诉电池生产商,经法院判决由电池生产商赔偿李甲损失共103万余元,该案已经生效。而后在执行过程中,电池生产商支付了50万元赔偿款至李甲账户。尔后,李甲就职的公司起诉至祁东法院,要求李甲返还为其垫付的医疗费,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依法立案并采取了保全措施,冻结了李甲账户内的25万元存款。

一个月后,李甲的父亲李乙匆匆来到白地市法庭,告知法官其子李甲从三楼跳下导致全身骨折,急需钱救命。李乙声泪俱下,法官深感同情,立即向当地村主任和李甲主治医生了解情况,后马上联系原告告知被告的身体状况,劝其同意解冻一笔钱用于被告治疗,但原告并未同意,法官一时陷入两难。为尽力破解困局,法官常常与原告联系,争取原告自愿同意。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多次沟通后,原告主动向法庭提交了解冻申请书,申请解冻10万元用于被告的治疗开支。收到申请后,法庭工作人员立马前去银行进行了解冻,解决了被告的燃眉之急。由于双方前期的友好沟通奠定了彼此信任的基石,该案成功达成了调解。

祁东县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如我在诉”的精神,在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运用善意、人性化保全措施,尽量避免对个人工作生活及企业运营的不利影响,既保彰发挥实际效能,又体现司法温度,切实在司法工作中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审|刘卫东

二审|伍中民

文稿|唐奇奇

编辑|蒋小花


祁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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