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叔侄俩陪诊看病后闹纠纷 法院剥茧抽丝寻真相

政务   2024-05-23 10:39   湖南  


2023年春天的一个上午,一位七旬老人独自来到祁东县人民法院白地市人民法庭,拿着密密麻麻的两页纸,神色焦急地向法官诉说着他的钱怎么才能拿回来。“老人家,别急,慢慢说!”细聊后,才发现老人有听力障碍,只能通过写字沟通,在与老人的一写一答中,法官终于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老人王爷爷的儿子在2009年因车祸去世,留下一个未满月的孙子与王爷爷相依为命。2021年10月,王爷爷的孙子遭遇车祸致腿部骨折。手术治疗后未保养得当,孙子腿伤恶化,骨头坏死。王爷爷心急如焚,欲带孙子去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治疗,但因其年迈又有听力障碍,便托其堂侄王某陪同看病,并给了王某数万现金以供花费。2022年2月至9月,王某多次陪同王爷爷携孙子在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治疗。然而治疗结束后,王爷爷多次要与王某结账,王某均不予理会。双方甚至闹到了派出所,仍未能解决,王爷爷无奈来到法庭,希望法院能帮他要回这3万余元积蓄。

了解事情经过后,法官详细询问王爷爷有没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发现其只有孙子的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及几页手写记账本(记录了交通、食宿、生活用品等开支)。仅凭这些证据,难以得出王某需返还3万余元的结论。见此情形,法官马上联系王某了解情况,王某却称好心陪同看病却还要被讹,其还要告对方赔偿误工费和垫付的车费、医药费等。见双方说辞截然不同,言辞激烈矛盾较深,且均无直接证据反应案件真相,诉前调解难以进行。法官遂指导各方收集好证据等待开庭审理。

然而开庭当天,被告本人未到庭。因仅凭原告的证据不能查清案情,故为查明本案事实,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法院向被告本人发送了《当事人本人到庭令》,要求被告本人到庭参加审理。被告收到《到庭令》后,联系法官称其因工作原因无法到庭,法官遂要求被告网络远程参与庭审。庭审过程中,原告提交了被告姨父的书面证言,拟证明原告曾给了被告4万元现金。被告称其未收到这笔钱,且陪同看病时的开支均由被告微信支付,大概花了2万余元。

法院认为,依被告所述,被告若未收到原告给付的4万元现金,又垫付了2万余元费用,按常理会要求原告支付其垫付的费用,但其反诉时只要求原告支付垫付的车费和医疗费数百元,且在法院宽限的举证期内也未能提交垫付开支的微信付款凭证,被告陈述前后矛盾,明显与事实不符。原告的手写记账本内容详细具体,法院依法认定并判决被告返还原告3万余元。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经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审|刘卫东

二审|伍中民

文稿|唐奇奇

编辑|蒋小花


祁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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