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福美||公家之谋:清代京城牙行的管理与运行

2024-11-16 17:48   江苏  


公家之谋:清代京城牙行的管理与运行


高福美: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史志学所

                            

从清代京城牙行经纪的活动来看,他们不仅担负着市场交易所需之“同度量衡、同物价”等职能,还承担着 科考场差、包揽上税等“官差”事务,在城市运转中有着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京城牙行仍未能跳出“无罪也该杀”的历史形象,被指“或坑陷远客,累百盈千;或欺骗乡愚,淹时逾月”,罪行累累。也就是说,无论是市场催生的中介职能,还是政府设定的制度身份,都在牙行的实际运行中偏离了既有轨道,形成了另一种利益格局和模式。


退帖顶补:明清时期牙行政策的推行




明清政府对于牙行的管理政策与方式经历了诸多变化。洪武初年曾一度取消牙行设置,随后不久,伴随着市场交易的发展及需要,牙行又得以复设。从取缔到复设的间隔时间之短,也从侧面反映牙行在市场交易中的必要性。

清朝沿用明朝的官牙制度,并“对牙行、税收设置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措施。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便是雍正年间开始推行的针对牙帖数量和换领要求的“退帖顶补”政策。

乾隆初年,在确定呈报户部的“定额”之前,各地对牙行经纪设置 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主要以清理“重复、琐屑”牙行为主要内容。

清代牙税属地方杂赋项,各地征缴比率并非完全相同,京城官设牙行则根据其营业规模之大小,分为上、中、下三则。其中上则牙行每年需交银2两,中则每行1.5两,下则每行1两。单纯从数额来看,清代牙税税率并不高。与此同时,按比例取佣是牙行经纪的合法收入来源,清代牙行取佣比例一般以货物价值的3%为标准,较商税税率稍低,但推算其所得也应十分可观。征收牙税并非是当时政府管理牙行的目的与重心。

清代在牙行作为交易媒介的市场职能之外,还被政府赋予了部分额外职责。如每逢科考之年,京城牙行需充当场差,协助政府采办物资,包揽商税,这也是日后牙行滋弊的主要渠道。


因地制宜:牙行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地方调整




清初以来京城在“退贴顶补”政策的落实过程中,基于本地市场状况也作了一定程度的“因地制宜”调整。

乾隆二十八年最后呈报牙行“定额”之前,顺天府即对本地牙行存留数目进行了最大程度的保留。在增发牙帖有限的情况下,顺天府的争取显然关照了当时的市场需求。对于牙帖退换的具体措施,京城也根据当时市场消长情况作了一定程度的变通。从最初规定各行牙帖恒定,到“因时制宜、酌剂变通”以保持地区牙行总量不变,一定程度上是地方政府在制度与市场需求下的折中之举。

“因地制宜”的政策落实,还体现在对京城市场中部分牙行的复设与保留。木柴、牲畜、烟叶等类,均是当时京城市场贸易的大宗商品,各专业牙行也已根据市场需要形成了非常细密的分工,相互之间既不可兼容也无法替代,故未完全按照规定予以裁撤。即如“民间琐屑必用之物”,牙行经纪在交易中转过程中也是不可或缺的。从京城蔬菜贸易的流转来看,牙行的居间作用尤为重要,他们担负着评定市价、垫付资金、集中发包等多重功能,是保障京城民生市场顺利运转的关键要素。

实际上,无论是行业甚大确需牙行经理,还是虽属“重复琐屑”门类,在发达鼎盛的京城商业市场发展中,牙行与市场之间均已形成了成熟的产业链条,如仅生硬执行政策,势必对运转顺畅的市场产生诸多阻碍,这也是清初以来虽大力推行牙帖定额政策,但同时主张“因地制宜”的原因所在。


假公取盈:政策与市场背离下的牙行应对




在清初一系列限制性政策之下,加之政府附加于牙行的诸多职能,与其所具有的市场属性与发展要求形成了一定错位,这也是造成牙行在运作过程中偏离制度设计与市场轨道的重要原因。

随着清代京城贸易的恢复和繁荣,势必带来牙行的同步发展,而这一市场规律却与牙帖定额政策形成悖论。由此导致市场中现有牙帖数量严重不敷足用,供求关系日益紧张。

民间大量私设牙行的产生,也是官方额定牙帖数量不敷市场需求的变相应对。而附加于牙行之上的场差职能,因无法顺应市场规律而导致问题百出。牙行借用场差之名勒索商户的情况在光绪年间尤为突出。弥补充应场差亏空之外,对于京城繁荣的消费市场预期可获得的巨额收益,也是牙行借场差之名寻租的动机。同样,牙行承揽崇文门报税的过程,更是百弊丛生。因崇文门监督历年更换,经手吏员受其挟制等,故而奸牙舞弊行为政府也难以查禁。

实际上,清代以来政府对于牙帖的控制,加之经纪承揽场差、代客报税的“非市场”职能的附加,使得京城牙行获取了一定程度的“半官方”身份。更为重要的是,在制度实施与市场运行之间存在错位的时候,市场对于制度突破的期望,一定程度上只能借助中间媒介的牙行经纪来实现;而对于牙商的勒索行为,作为底层的商户更是无从抵抗,奸牙之弊也便难以禁绝。


有益部库:晚清牙税政策的调整




晚清因中央财库匮竭,“于部库有益”成为当时诸多财税政策调整的契机和目标。其中即包括对清初以来实施的牙行退帖顶补制度的大幅修正。

牙帖管理及税收由地方收归中央,对于清初以来一直居于“杂赋”项下的牙行而言,则是较为重要的变化。京城地区的牙行管理政策也进行了相应调整。晚清时期开始针对牙帖冒用之弊政,对部分无帖货行增发牙帖,并征收牙税。提升牙税税率,并将其纳入中央税收体系。承认私设牙行身份的合法化,并“化私为官”统归户部管辖。“化私为官”的举措,不仅修正了清初实施的“牙帖定额”思路,也同样关照了地区“商贾日众、货物云集”的市场需求和税源考量。

纵观清初以来政府对于牙行管理实施“退帖顶补”等政策,以及额外赋予其诸如承办场差、包揽商税等非单纯性的市场功能,确实并非出于财政考虑,实施目标正如陶正靖所言“为公家之谋”。虽然地方政府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对照市场需求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因地制宜”调整,但仍旧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力量的牙行身份设计。而牙行原本作为贸易媒介的市场功能,则在一系列政策限制之下居于次要性的从属地位,进而与京城兴盛的商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形成了错位,这也是牙行在市场运行中各种弊政层出不穷的重要根源。

晚清以来为助益库款,从取消牙帖限额、提升牙行税率,并将管理权限由地方收归中央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显示了政府对于以牙行为代表的基层市场组织管理思路的重要调整。当然,牙行政策调整的背景,一方面是出于缓解晚清财政收入短绌之举措,同时也基于牙行发展可预期带来的巨大收益。晚清以“于部库有益”为目标的政策调整,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清初以来政策实施与市场发展背离对牙行发展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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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转载自“思庐哲学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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