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东南沿海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基因库、水源涵养区、生态安全屏障和珍稀野生动植物的生物安全岛屿。近年来,有部分户外运动者非法进入保护区的缓冲区和核心区,严重影响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同时,区内地势复杂、气候多变,给非法进入者带来极大的人身安全隐患。为加强戴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好区内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非法进入戴云山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和核心区,包括但不限于戴云山(小戴云)、中尖(大戴云)、罩雾山、大格、莲花池、七里洋、大小险、黑鹰潭、土云岐、覆鼎山、雪尾尖等区域。
二、对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单位或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因科学研究需要进入保护区缓冲区和核心区的,必须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四、对因非法进入或其他人为活动造成保护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或者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擅自编造信息,发布与保护区缓冲区和核心区相关的探险、穿越线路等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对阻碍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因擅自非法进入保护区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由非法进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非法进入保护区缓冲区和核心区的案例不定期进行通报。
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德化县人民法院
德化县人民检察院
德化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5日
▌本文作者: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德化县人民法院、德化县人民检察院、德化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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