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广东金融学会微信公众号开设“礼赞新中国 奋进新时代”专栏,展示新中国成立前后开创金融新事业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从峥嵘岁月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奋力谱写新时代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壮丽篇章!
南方人民银行兴梅分行的成立
1949年5月17日,梅县地区解放,闽粤边区党委在派员接收各地旧银行的同时,准备建立人民的金融机构。6月,中共华南分局领导方方同志在《形势任务及各种政策》的报告中就指示要在梅州、潮汕、东江等地设立银行。7月中旬,国民党胡琏兵团溃逃时窜扰兴梅,解放区接收人员暂时转入山区,继续筹建银行工作。9月中下旬,梅县地区完全解放。9月15日,闽粤赣边区财委对设立南方人民银行梅州分行,发行货币等问题作了部署,指出:由于干部不足,经验缺乏,业务不熟,尽可能采取慎重步骤,选择经济重点的区域先发行本币。如在兴宁,从突破一点吸取经验来推动全盘,建立重点到各点间联系,形成金融网。边区财委要求地委通知各级党政军机关,把这项工作视为目前中心工作之一,用全力协助本币发行,沟通城乡贸易,调剂供需,稳定金融物价,支援战争。还指示收付公款一律以本币计算,必须保持银行的独立性。对于干部问题也作了具体安排。当时银行贸易干部(包括大埔军民合作社干部)共有七、八十人,边区财委提出将干部分为二组,李迥(李泮水)一组到兴宁工作,黄波、谢淦青一组到梅县工作,大埔军民合作社决定停止营业。后来分工谢淦青负责贸易工作,银行工作由李迥、黄波负责,并由华南分局派黄伟民、黄海平、汪文三人协助建立银行工作。
1949年10月9日,解放后兴梅地区第一间金融机构——南方人民银行兴宁支行在兴宁设立,行址在兴化街原县银行旧址,经理李泮水(兼),襄理刘文冠。10月14日,南方人民银行兴梅分行在梅县设立,地址在梅城中山路七十九号原广东省银行旧址,经理李泮水,副经理黄波:下设秘书、营业、会计、出纳四课,分别由管良、熊永源、张扬、黄宣华任课长,编制二十五人。以后各地相继设立机构,至1950年3月,全区设分行一间、支行一间,办事处六间。干部职工共九十四人。人员一部分来自边区财经班,一部分来自武装部队,一部分为新吸收的原银行职工。
兴梅南方人民银行机构情况表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