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赞新中国 奋进新时代】南方人民银行东江分行建行始末

财富   2024-10-18 09:38   广东  



编者按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广东金融学会微信公众号开设“礼赞新中国 奋进新时代”专栏,展示新中国成立前后开创金融新事业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从峥嵘岁月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奋力谱写新时代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壮丽篇章!

南方人民银行东江分行建行始末


建立南方人民银行东江分行并开展相关业务




南方人民银行东江分行(以下简称“东江分行”)于1949年9月13日,在东江上游的重镇老隆正式建立,同时在当地发行南方券。根据分局指示精神,南方贸易公司东江分公司(即东江贸易公司)也于周日在老隆正式成立。
广州解放后不久,中国人民银行华南区行成立,整个华南区的金融工作,由区行领导。根据上级行的布置,为了使人民的货币迅速占领新解放区的城乡市场,东江分行的工作重点是建立南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展货币斗争,加强金融工作的领导。
惠州解放后,骆维强等同志即由老隆赶到惠州。与此同时,南方人民银行河田办事处的十多位同志,根据江南地委的部置,由王泳同志带领,来到惠州,参与接管旧银行的工作。河田办事处的前身是新陆银行,根据分局财委的通知,将新陆银行改为南方人民银行河田办事处(隶属东江分行),八月成立,同时发行南方券。九月,紫金县也建立办事处。这些办事处的建立,都比南方人民银行东江分行早,为整个东江地区的建行与南方券的发行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贡献。老隆与河田来的同志,在惠州集中后,由骆维强同志负责组织他们进行接管旧银行的工作。惠州解放时,旧银行人员多已星散,只留少数人办理移交,负责接管工作的同志暂住在广东省银行。该行仅剩下一间破的房子,账表凌乱不齐,库房只剩下少量不值分文的金圆券。经过十多天的清理整顿,东江分行正式在惠州城办公,开展业务活动,仍设三课一室,秘书由骆灿同志负责,会计和出纳仍由钟崇桂、高照两同志负责,业务课先由张柏同志负责,1949年12月因张柏调去石龙,由钟崇桂同志兼,1950年1月由饶杰同志负责。
惠州建行时,整个惠阳地区十三个县的县城和主要圩镇,多属新解放区,市场秩序未很好建立,特别是沿海一带,毗邻香港,金融市场相当混乱,港币充斥,金银外币在市场上照旧流通行使。因此,要使人民币和南方券占领市场,树立币信,必须迅速建立银行机构,加强金融工作的领导。所以,在接管惠州时,领导又派王泳同志带领一批同志去接管东江的工商业重镇石龙,并建立南方人民银行石龙办事处。根据领导决定,河田办事处在10月进入渔港和出入口岸的汕尾镇,成立汕尾办事处。解放初期,惠州与香港常有贸易往来,淡水是一个中转点,为了适应贸易的需要,12月,分行决定在淡水成立办事处。在1950年3月底以前,东江地区南方人民银行一共建立了一个分行,六个办事处(老隆、河源、紫金、汕尾前身为河田办事处、石龙、淡水)。这些行处的建立,对扩大和巩固金融阵地,加强金融市场的管理,开展货币斗争等方面都起了很好的作用。
随着南方人民银行的建立,货币斗争也日益激烈,南方人民银行东江分行刚在老隆建立,即发生伪造粤赣湘边人民流通券的案件,经边纵司令部和政治部发出布告,采取停止流通、限期收回等紧急措施,对敌人的破坏活动,给予及时的有力打击。接管石龙、汕尾等市镇时,当地的金融市场基本为港币所控制,为贯彻执行金银外币不准在市场上流通行使的规定,通过军管会,加强金融管理,市场交易一律以人民币和南方券为计价单位,进行收付,如以港币公开进行交易的,则实行强制兑换,经过一番斗争后,人民币和南方券才顺利地进入市场。
1949年我国人民取得了伟大的胜利,但由于国民党政府的反动统治和长期战争等原因,工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的破坏。因此,全国物价不断上涨,同年11月又一次发生全国性的物价上涨,影响所及,惠阳地区的物价,也急剧上升。恰在此时,市面上发现伪造的十元南方券,因此,南方券的币值,受到很大的冲击,二元换一元港币的比价,不断变化,由四元、八元,一直上升到三十二元才能换到一元港币,个别地方甚至要四十多元,才能换到一元港币。因此南方券的阵地也缩小到只剩几个较大的城市如老隆、河源、惠州、海丰、陆丰等地,其他市场交易,又恢复到以物易物了。而对这一情况,东江分行请示党政,采取了紧急措施,加强市场管理,抛售物资后,到12月,情况才有所好转,但仍时有波动。
1950年2月,广州市军管会为了确立人民币的地位,宣布禁止金银外币流通行使,并要求广州市外围市场配合这一货币斗争。惠州市是外围市场之一,东江分行在上级行和惠州市党政统一部署指挥下,在春节期间(初三),对地下钱庄、黑市交易,进行了一次突击性的打击,查封了地下钱庄,黑市交易有所收敛,取得了一定的战果。但由于全国市场物价还不稳定,银行机构也不普遍。打击效果无法持续巩固。直至1950年3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全国统一贯彻这一《决定》,取得了显著成绩,市场物价终于稳定下来了,人民的货币才真正占领了城乡市场,南方券的市信也随之恢复。
东江分行建行初期,业务还不发达,放款方面的主要对象仍然是东江贸易公司,后来它分为粮食公司、花纱布公司、土产公司等,仍需东江分行向其发放贷款以收购物资。而东江运输公司、东江电影院、东江建筑工程公司等地方国营企业,也常与东江分行发生贷款关系。为了支持渔业生产,在汕尾、淡水等地,东江分行还发放了渔业贷款。在惠州、汕尾、淡水、石龙等地,还有一部分进出口商号,东江分行为了恢复和发展进出口业务,增加外汇收入,对进出口商人也发放了适当的贷款,支持其收购和扩大出口业务,并办理结汇工作。当时的贷款,主要抵押放款,月息仍在一分二厘至一分五厘之间。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东江分行加强外汇工作的领导,及时做好结汇工作和侨汇派解工作。
1950年元旦后,东江分行增设外汇课,先由曾康同志后由温秋鸿同志负责,并与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取得业务上的联系。东江分行还开展了外币存款业务(只办活期存款一种),外币、外汇、外汇票据等均可存入东江分行,不计付利息,支取时,按当日外汇牌价支取。在当时,开展外汇业务,给商人和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此外,东江分行还开展代收税款的业务。稔山、大洲的盐税金额较大,惠州是商品集散池,税收也不少。因此,东江分行派人到盐场、税局等单位去代收税款,工作量虽大,但对回笼货币、维护币信的作用是很大的。存款方面,人民币、南方券均有存入,活期多、定期少,机关、团体、单位多,个人存款少,这和解放初期,生产正在恢复,商品性生产少以及政策尚未深入人心等有关。汇兑方面,各方面的条件还未成熟,处于试办阶段,改为人民银行后,才开展起来。


南方人民银行东江分行完成历史使命改建为中国人民银行惠阳支行




1950年3月,政务院发出《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后,为了集中统一,加强领导,中国人民银行华南区行和总处通知撤销南方人民银行机构,并入中国人民银行,机构、人员,财产等全部移交给人民银行。东江分行接通知后,3月底依期结束,4月1日改为中国人民银行惠阳支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领导。南方人民银行各县机构,同时改为中国人民银行各县机构,汕尾支行改为办事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5月底的决定,发出布告回收南方券,限至6月15日前收兑完毕,并将收回的南方券烧毁。截至6月20日止,共收回南方券和地方券(即流通券)等共3500多万元,6月21日在东江专署内的空地上烧毁,地委、专署的领导和法院代表亲自监烧,专署派出警卫部队一个班保护烧场地。由于通知时间短,山区交通不便,难以依期收兑完毕,请示省分行同意后,延至7月15日截止收兑,又收回3、400万元南方券。至此,收回南方券工作基本结束。


本文摘自《华南革命根据地货币金融史料选编》(广东省怀集人民印刷厂,1991年6月第一版)第四章。

②1949年10月15日惠州解放。

③民国时期官商合办银行。


来源:
广东金融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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