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11-12 18:01   江苏  


同济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申请-考核”选拔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三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招生信息发布网站为“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同济研招网”,网址:https://yz.tongji.edu.cn/)和同济大学各招生学院网站。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同济大学2025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100名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专项计划7名左右,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6名左右,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5名左右,与校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30名左右。上述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具体招生专业,详见同济研招网公布的《同济大学2025年博士生招生目录》(https://yz.tongji.edu.cn/zsjz/bszsjz.htm)。

二、招生类型

同济大学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指符合国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国家承认的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试点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等国家专项外,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部为非定向就业,即全部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同济大学,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统筹安排住宿,毕业时可自主择业,按照学校博士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按国家专项录取的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按照相应专项的国家规定和录取当年的协议执行。

2.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指符合国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国家承认的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不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就读期间不能转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包括“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和“同济大学思政工作队伍计划”等专项。

三、学制

博士生的学制为4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为3年),直接攻博生学制为5.5年(医学院和口腔医学院为6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成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的基本素质;

2.对从事创新型学术研究和解决复杂实际问题具有浓厚兴趣,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3)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③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

(4)境外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可报考附表1内专业,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①近两年内(按2025年入学年份计算)已经取得境外世界一流高校、一流学科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5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并可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②本科毕业高校须同时入围主流世界大学排行榜(QS、USNEWS、THE、ARWU等)前100名。③成绩优秀,国际排名前50 的学科,本科阶段总绩点不低于3.5;国际排名前50-100 的学科,本科阶段总绩点不低于3.7(按满分为4 分核算)。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要求见各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详见同济研招网;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在报名前按照生源省份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完成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同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初试。初试合格后,再进行材料审核和复试。具体见《同济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7.报考其他专项的考生,按照相应专项招生简章所要求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报考。

五、招生方式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三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通招考采取“申请-考核”制一般以材料审核和复试两阶段为主进行。各阶段的组织和成绩评定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具体以各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为准。详见第六条:申请程序和《同济大学2025年招收普通招考博士生公告》。

硕博连读面向本校在读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根据《同济大学关于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进行硕博连读选拔的通知》进行推荐、选拔。

直接攻博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内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详见《同济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章程》。

海外高校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申请条件见前述报考条件。

六、申请程序

1.在 规 定 时 间内登 录 同 济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系 统(https://yzbm.tongji.edu.cn/logon),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考试费。

2.按照网报公告和各学院招生实施办法提交申请材料。

3.各学院负责组织材料审核工作,按一定比例择优选拔考生进入下一阶段综合考核。

4.各学院组织综合考核,一般包括专业综合、外语口语和听力等测试内容。

5.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按照比例合成总成绩,各学院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七、录取

研究生院审核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学校将向审查合格的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八、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我校相关规定。所有录取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博士生收费和奖助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万元/学年,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总学费为20万,专项计划学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或培养协议执行。具体学费标准见同济大学网站公示(网址:http://xxgk.tongji.edu.cn/index.php?classid=3176)。

十、其他事项

1.入学时间。分为2025年3月和9月入学。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关于参考书目、复习资料、考前辅导班和历年试题的说明。我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25年普通招考的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

3.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学籍和学位认证:(1)学 位 认 证 报 告 :登 录“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咨 询 网”https://www.chsi.com.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报告,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2)学 籍 认 证 报 告 :登 录“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咨 询 网”https://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6.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同济研招网。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为准。如本章程与教育部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单位代码:10247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512室(邮政编码:200092)

联系电话:021-65982944

电子邮箱:tjyzc@tongji.edu.cn

监督部门:同济大学纪检监察机构

监督邮箱:jcc@tongj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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