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庭“枫景”】 衡山法院“云调解”跨国婚姻

政务   2024-05-30 18:09   湖南  

编者按:


为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衡山县人民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了【小庭“枫景”】专栏,全面记录衡山法院各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以新时代能动司法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的努力和成效;倾情展现基层法官如何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件”的赤诚情怀。

作为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人民法庭是深入百姓的法治“触角”。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小法庭——白果法庭,听听有怎样的“枫景”故事。





近日,衡山县人民法院白果法庭通过远程视频在线调解,高效审理了一起跨国离婚纠纷案件,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为当事人提供了“指尖上”的诉讼便利。


基本案情

原告彭先生(中国籍)与被告陈女士(越南籍)在越南相识相恋,双方于2019年7月3日在湖南省民政厅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文化差异以及两人长期处于分居状态等原因经常产生矛盾,夫妻感情日渐疏远。后来,彭先生经常长时间无法与陈女士取得联系。彭先生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衡山法院要求离婚。

衡山法院白果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陈女士远在越南且无法取得联系,便以最快的方式对其进行涉外送达。同时,在涉外送达期间,法官助理根据原告提供的电话、微信、抖音等方式设法联系陈女士,几经周折后,陈女士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

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后,了解到被告之前在国内生活多年,基本无语言沟通障碍。为有效减轻诉讼成本,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遂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组织调解。



线上调解

在线上调解之前,法官助理将线上调解的操作流程视频发送给双方当事人,引导双方顺利进入调解平台。调解过程中,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有意放慢语速,以便让被告更好地理解和明白每个环节,在对双方的婚姻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后,劝解双方从包容和理解出发,珍惜这一段婚姻。但原、被告双方都认为这段婚姻已经走到尽头,且婚内未生育子女,也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一致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在对双方的感情基础、长期分居情况、夫妻现实关系等情况综合分析后,认为二人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自愿离婚。随后双方当事人在线对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签字确认,至此,这起跨国离婚案件得以审理终结。

近年来,衡山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利用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调解、云庭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线上诉讼服务,高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绘就司法为民新“枫”景,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END


衡山法院


终审|贺  滴

文稿|尹越锋、宾凤梧

编辑|宾凤梧

2024年第46期|总第560期


衡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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