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二号司法建议”,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提升涉金融案件办理质效,8月1日,衡山县法院组织召开辖区金融机构“面对面”座谈会,结合法院金融案件审理情况,向湖南省衡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银行发出了(2024)山法建字第8-13号司法建议书。
座谈会上,立案庭庭长易琴芳就衡山法院2023年以来金融纠纷审理情况作审判管理通报,并针对审理中的“送达难”、“审理周期长”问题提出增加约定“送达条款”和”小额速裁程序条款”的司法建议。
一是建议在金融借款合同中明确送达条款,切实解决送达难问题,减轻企业诉累。
二是建议在金融借款合同中约定小额速裁程序条款,切实解决审理周期长问题,提升金融借款类案件审判效率。
领取司法建议书后,各家参会银行代表就司法建议书和审判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展开讨论,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沟通融洽,大家各抒己见,就法院优化专业化审判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我觉得这份司法建议书很有针对性,确实指出了银行在合同拟定和诉讼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我们将在已有送达地址约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送达条款,并设置小额诉讼程序纠纷解决方式。”与会的银行代表说道。
审委会专职委员彭琳旭就今后的金融审执工作向金融机构作三点表态:
01
一是金融审判理念再提升。法院将充分认识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对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的重大意义,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供给;
02
二是司法工作服务更优化。打造惠企服务新阵地,实质化运行涉企诉讼服务中心,为涉诉企业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加大办结力度,破解金融纠纷难题。
03
三是法院银行联动再强化。建立健全与银行工作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畅通联系渠道,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清收任务。
下一步,衡山县法院将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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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贺 滴
文稿|谢梦甜
图片|李 洁
编辑|李 洁
2024年第63期|总第57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