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实施!
一起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 新法速递 -
4月26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以下简称《关税法》)
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这也是我国第13个税收单行法
ATTENTION
《关税法》的出台,对于发展对外贸易、扩大制度型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落实税收法定改革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关税的征收和缴纳,维护进出口秩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主要内容
MAIN CONTENT
《关税法》共七章72条,主要包括:
1
明确关税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税目、税率的调整权限以及关税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
2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由海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关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携带人或者收件人,是关税的纳税人;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物流企业和报关企业等,是关税的扣缴义务人。
3
明确包含关税税目税率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是本法的组成部分;明确关税税率的种类,包括进口环节的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出口环节的出口税率,涵盖进出口环节的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等;规定各类关税税率的适用规则和调整机制。
4
规定关税采取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维持现行关税计税价格的确定规则;明确免征、减征关税项目,并授权国务院根据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对外交往、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制定关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维持现行相关政策安排,对减免税货物、保税货物以及暂时进出境货物、物品等特殊情形的关税征收作出规定。
5
明确海关可以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进出口货物、进境物品的计税价格、商品归类和原产地依法进行确定;明确关税征收管理可以实施货物放行与税额确定相分离的模式;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按照规定选择海关办理申报纳税;将实践中允许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汇总缴纳税款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将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时申请退税的期限由1年延长为3年;明确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及时退还纳税人等。
6
在维持现行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关税措施、征收报复性关税措施的同时,增加规定对不履行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或者关税优惠条款的国家和地区,可以按照对等原则采取相应措施。相关措施将以符合我国在有关国际条约项下义务的方式实施。
为确保相关措施的实施效果,明确对规避本法第二章(税目和税率)、第三章(应纳税额)有关规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而减少应纳税额的行为,国家可以采取调整关税等反规避措施。
关税处
面向全关区同深圳海关开展关税法联学讲座
邀请总署专家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全员专题培训。
面向辖区进出口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专题培训会
榕城海关
驻福清办郑硕主任赴冠捷电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调研,宣讲《关税法》相关内容。
驻罗源湾办事处关员林彬彬向福建中检集团报关有限公司、辖区重点税源企业宝钢德盛有限公司宣讲新《关税法》
福州长乐机场海关
马尾海关
马尾海关为福州综合保税区企业开展《关税法》宣传
宁德海关
三明海关
三明海关赴企业开展关税法宣传工作
莆田海关
莆田海关深入辖区企业开展《关税法》宣传
南平海关
平海关赴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开展关税法宣传
平潭海关
平潭海关在业务现场向企业宣传关税法
武夷山海关
武夷山海关对前来签发原产地证
书的企业开展《关税法》宣传
福州海关
宣贯《关税法》视频
注:部分内容源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就关税法答记者问》
编辑:陈曦
供稿单位:关税处、宁德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