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保税物流账册核销管理

政务   2025-01-10 17:05   福建  



随着海关总署促进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系列改革举措的不断落地,加工贸易业务流程优化、信息化系统应用升级,便利程度不断提升。为助力关区加工贸易企业业务开展,更好享受保税政策红利,特编写加贸指南系列推文。



「第一期」 


哪些保税物流账册需要核销,

报核又有哪些要求......

跟着小编,一起来围观探析!



哪些保税物流账册需要核销?

实施核销管理的保税物流账册包括:

金关二期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子系统中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账册(TW账册)和保税监管场所保税物流账册(L账册),包含跨境电商账册,不包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备账册(TD账册)。

保税物流账册核销是什么意思呢?

保税物流账册核销是指开展保税货物仓储物流业务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将保税物流账册核销周期内保税货物的进口、出口、流转、库存等情况如实向海关申报,海关予以审核、核销的过程。企业报核、海关核销审核期间,企业可以正常开展保税物流账册下进出口业务。

我要怎么进行核销呢?

(一)企业报核

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海关办理保税物流账册报核手续,如实报送本核销周期内的下列电子数据:

1、参与本核销周期核算的保税核注清单编号,除特殊情况外,本核销周期内已核扣的保税核注清单应当全部纳入核算。

2、期末实际库存数据。

3、受灾保税货物、销毁货物等处置的电子数据。

海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企业以电子或纸本方式提供关于核销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


(二)海关核销

海关将电子底账核算结果与企业申报的实际库存量进行对比,并分别进行以下处理:

1、实际库存量与电子底账核算结果一致的,直接办结核销手续。

2、实际库存量多于电子底账核算结果且企业可以提供正当理由的,按照实际库存量调整电子底账的当期结余数量。

3、实际库存量少于电子底账核算结果且企业可以提供正当理由的,对短缺部分,企业应当办理后续补税手续。

4、实际库存量与电子底账核算结果不一致且企业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海关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置。

新规实施后,我的旧账册能继续使用吗?

金关二期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子系统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启用保税物流账册核销功能,上线新版保税物流账册,停用旧版保税物流账册设立功能。现已设立保税物流账册的各经营企业,应当及时设立新版保税物流账册,并尽快完成新旧保税物流账册切换工作。


新旧保税物流账册切换设置6个月过渡期,2025年7月1日前,各经营企业应当向海关办结旧版保税物流账册注销手续。企业办理旧版保税物流账册注销手续前,应当将该账册下分送集报、简单加工、保税展示交易等业务申报表全部办结。


若企业未能在过渡期内完成旧版保税物流账册注销手续,主管海关将在过渡期结束后暂停账册运行。

我要怎么设立新账册呢?

企业可进入“单一窗口”的保税物流管理模块提出账册设立申请,填写账册设立需要的各类数据信息,并上传提交相关单证。请特别注意“核销周期”字段填写。核销周期可结合企业实际生产经营周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年。

新旧账册该怎么切换呢?

过渡期内,经营企业可以通过旧版保税物流账册只出不进的方式,将底账数据清零,也可通过保税流转等方式,将旧版保税物流账册底账数据结转至新版保税物流账册。优先建议通过旧版保税物流账册只出不进的方式进行新旧账册切换。若选择将旧版保税物流账册底账数据结转至新版保税物流账册,可通过申报“保税间货物”(代码1200)加工贸易核注清单的方式进行。

感谢您的解答!我一定按时完成新旧账册切换,依法依规进行保税物流账册核销!那我就先走了。

等等!关于保税物流账册核销,还有几个易错点,请您一定注意。


海关提醒




1

企业报核的最后时限为上次核销截止日期(首次核销为新版保税物流账册设立日期)+核销周期+60日。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报核的,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延期,但延长后报核期限不得超过90日。


2

若企业选择结转的方式进行新旧账册切换,货物的存储期限连续计算。


3

企业旧版保税物流账册下有货物正在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的,经直属海关同意可以延长新旧保税物流账册切换的过渡期,延长后的过渡期不得超过18个月。




供稿单位:企业管理和稽查处、榕城海关

福州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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