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视角】携带物品进境征税规定知多少

政务   2024-12-18 15:52   福建  


2024



携带物品进境征税规定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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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2月1日《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正式施行以来,旅客在携带个人物品进境时,常常提出各种各样的疑问:海关对旅客行李物品的征税标准是什么?税款是怎么计算的?常见的烟、酒等物品能免税入境吗?请跟随小编看过来。



个人携带行李物品进出境的原则

01合理自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五条规定,个人合理自用的进境物品,按照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关税。超过个人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物品,按照进口货物征收关税。

合理,是指符合进出境人员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或者符合寄递物品的属性、特征、用途、价值等因素。

自用,是指本人使用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

02主动申报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章第四十七条规定,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温馨小提示

有申报需求的旅客,请选择如下申报通道向海关如实申报。




旅客行李征税规定

01免税额度<<<<

根据税委会2024年第11号公告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7号:

一般规定

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总值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行李物品,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总值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行李物品,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进境居民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的行李物品,连同其进境时海关已验放的行李物品合并计算总值。

特殊规定

对自香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02 征税处置<<<<

对超出上述数额的行李物品,仅对超出部分征税,但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应当全额征税。

03特殊人员<<<<

经常出入境人员、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海关仅免税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对进境运输工具工作人员,海关仅免税放行其服务期间必需物品。

居民旅客,是指出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内其通常定居地的旅客。

非居民旅客,是指进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的旅客。

经常出入境人员,是指十五日以内进境超过一次的人员。



税款计征

进境物品从价计征税款。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综合税率。综合税率表如下:

类别

主要进境物品名称

综合税率

1

书报、刊物、教育用影视资料;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摄像机等信息技术 产品;食品、饮料(不含酒精饮料);金银;家具;玩具,游戏品、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药品

13%

2

运动用品(不含高尔夫球及球具)、钓鱼用品;纺织品及其制成品;自行车;类别1、3中未包含的其他商品

20%

3

烟草制品、酒精饮料;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高档化妆品;电池

50%


注:1.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按照进口货物税率征税。

      2.类别3所列商品的具体范围与消费税征收范围一致。

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分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计税价格表》对进境物品进行分类、确定计税价格和综合税率。具体详见海关总署2024年第175号公告。




烟酒免税限量

01烟草制品<<<<

进境旅客:香烟(含加热卷烟)400支,或者雪茄20支,或者烟丝500克;电子烟烟具 2 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者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毫升。

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香烟(含加热卷烟)200支,或者雪茄10支,或者烟丝250克;电子烟烟具 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者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3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毫升。 


经常出入境人员:香烟(含加热卷烟)40 支,或者雪茄2支,或者烟丝40克;电子烟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者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1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2毫升;限一天一次。

02 酒精饮料<<<<


进境旅客:12度以上的酒精饮料1.5升。其中,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12度以上的酒精饮料0.75升。


经常出入境人员:不准免税带进12度以上的酒精饮料


提醒:旅客免税携带进境烟酒的总值计入行李物品的免税额度。




1

对经海关核准的复进境行李物品,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不计入免税数额。

2

超过个人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物品按照货物征税。

3

应税个人自用的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附件按照进口货物征税。




温馨提示

为保障通关顺畅,请如实、准确向海关申报应税物品信息,并提供真实交易的购物凭证。


编辑:翁斌、邹克、刘超

供稿单位:关税处、福州长乐机场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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