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曾发生这样一起案件:女子聚餐后开车拒接陌生电话,次日接警察来电才知被指逃单,女子竟反向餐馆索赔,引发关注。
案情回顾
林女士与朋友在一家餐馆聚餐,大家相谈甚欢,用餐结束后,林女士像往常一样起身结账,用手机支付了餐费便和朋友离开了。当时,餐馆里人很多,服务员有些忙碌。林女士开车回家途中,手机不断收到陌生来电,她想着开车不能分心,便没有接听,后来才发现有 17 个未接电话。第二天,林女士接到警察的电话,称餐馆老板报了警,说她前一天聚餐后没有结账就走了,属于逃单行为。林女士十分震惊,赶紧向警察解释自己已经付过款了,并提供了支付记录。林女士认为,餐馆老板未经核实就随意报警,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和精神困扰,于是决定反向餐馆索赔 3000 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首先,林女士与餐馆之间形成了餐饮服务合同关系。林女士有支付餐费的义务,在她提供了支付记录证明已履行义务后,表明其不存在违约或逃单行为。而餐馆老板在未仔细核实的情况下就报警称林女士逃单,若其行为给林女士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或其他负面影响,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具体是否构成侵权以及赔偿金额的确定,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餐馆老板的主观过错程度、林女士所受损害的实际情况等。
案件看法
餐馆应仔细核实情况再做判断,顾客也应保留好消费凭证。双方都需增强法律意识,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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