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的一所高校内,一位怀揣创业梦想的店主齐广辉,因开设了一家价格实惠的零食店而遭遇了意想不到的困境。仅仅两天后,他的店铺便被校方以“定价太低”为由强制关闭,这一事件迅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案情回顾
齐广辉是一名有着五年电商代购经验的“零食达人”,他投资了100万元在学校内开设了一家零食店,旨在为学生们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开业当天,店里热闹非凡,齐广辉热情地向学弟学妹们介绍着比外面便宜许多的开业优惠价,看着学生们开心的笑脸,他觉得这100万花得值。
然而,好景不长。第二天上午,学校管理处的王主任就找上门来,称其他商户投诉其价格过低影响生意。尽管齐广辉解释自己的价格合理且有利润空间,并强调这对学生来说是个省钱的好机会,但学校的态度并未因此改变。下午,学校又提出另一个要求,认为店内灯光过亮影响了周边商铺的营业环境,这让齐广辉感到十分困惑,但仍按照要求调整了灯光。第三天早晨,学校的管理人员直接带着锁具来到店铺,宣布要么涨价要么关门的选择,齐广辉对此表示不满并试图与学校协商未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分析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核心争议点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学校是否有权干涉商家的价格设定;二是租赁合同中关于“管理权”的具体范围;三是如何保护商户的经营自主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法院认为,虽然学校享有一定的管理权限,但这不应包括过度干预合法的定价权。此外,齐广辉的定价策略并未构成不正当竞争,反而有助于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齐广辉的诉讼请求,责令学校立即解除店铺门锁,并不得再干预其正常经营活动,同时学校需承担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用。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商户的合法权益,也明确了学校在校园商业活动中的管理界限。
案件看法
此案例提醒我们,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营者应享有独立的定价权,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强行干预。同时,学校作为管理者,应在保障市场秩序的同时尊重商家的经营自主权,避免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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