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在私立医院查出感染HPV,10天花了27000元但没效果,换医院再查竟是“没有患病无需治疗”,男子:我积蓄全花光了

美体   2025-01-26 00:00   黑龙江  

在上海,张先生因身体不适,在一家私立医院被诊断出感染HPV,并在10天内花费了27000元进行治疗。然而,当他转至另一家三甲医院复查时,却被告知并未感染HPV,无需治疗,这一事件让他积蓄全无。

案情回顾

张先生今年9月感到身体瘙痒、极度不适,在网上搜寻诊治方案时,无意间点击了一则链接,联系到了客服。客服极力推荐他去上海光泽医院就诊。9月17日,张先生来到该医院,医生随即要求他做了一系列检查,随后告知其“HPV病毒四项指标阳性,其中高危两项,低危两项”,并附带炎症。主治医生反复强调应尽快用药治疗,否则病情会加重甚至有癌变风险。面对这样的诊断结果,张先生立即接受了所谓的“治疗方案”。初诊当天,张先生共花费855.4元,加上连续十天的用药治疗,总花费高达27000多元。完成院内治疗后,医生还开出了数百元的药物,称需要在家继续用药治疗。

高昂的医疗费用让张先生不堪重负,尤其是当他发现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病情”没有任何改善,反而感觉身体更加不适。为了查明真相,张先生于9月26日前往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进行了复查。根据他的情况,医生开具了HPV病毒检查单,结果显示所有指标均为阴性,无需任何治疗。得知真相后的张先生非常气愤,认为自己是被误诊,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经济和心理代价。

法律分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下涉及到医疗服务合同中的诚信原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如果医疗机构未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诊断和治疗服务,而是通过夸大病情或不必要的治疗手段来获取不当利益,则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获得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信息,而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此外,《民法典》也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在本案例中,若能够证明上海光泽医院确实存在过度治疗或故意误导患者的情况,张先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医院提出索赔请求,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已支付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如误工费等),并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案件看法

这起案件揭示了个别民营医院存在的过度治疗问题,提醒公众在选择医疗服务时要谨慎,尽量选择信誉良好的公立医院或正规医疗机构。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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