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季节转换,风干物燥,昼夜温差大,船舶季节性火灾风险较为突出,小编在此提醒船员朋友们要加强秋冬季船舶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过冬”。
一艘2000总吨的货船,船上有十一名船员,正在泊位装载废金属和其他废料时,该船后部货舱突然起火。
船舶在灭火过程中沉没,造成船舶全损。同时还导致船舶发生溢油事故,但没有发生人员伤亡。
一艘挖泥船在离岸约12海里的海域挖沙时,机舱突然发生了火灾。事发当时,机舱里只有1个值班轮机员。他在主机运转的情况下,试图使用角磨机维修主机燃油系统低压回油管路的漏点,角磨机发出的高温火花点燃了泄漏的雾化油气和他浸有柴油的工作服,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船舶火灾是指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因自燃或人为的因素致使船舶、船上物品、船载货物失火或爆炸,造成损害的事故,包括火灾引起的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
船舶火灾具有以下七方面特点:
1. 舱内热量不易散发;
2. 火势能通过铁质隔舱壁的传热而蔓延;
3. 有大量浓烟,增加了寻找火源和灭火工作的困难;
4. 接近火源的通路不多,甚至无法接近;
5. 船舶货种复杂,燃烧性能各异,且舱内满货后不易查明火源,消防工具也不易达到;
6. 通常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如燃油、油漆、各类气瓶、货油、液化气等,存在爆炸的危险;
7. 对液化气船,火灾产生的热量通过热辐射、热传递使液货舱内液货蒸发,舱内气压升高,可能引起液化气泄漏,并引发气体剧烈燃烧甚至爆炸。
1.火灾(爆炸)区域中,机舱发生比例最高,其次是货舱区域、生活区。火灾爆炸事故致因因素中,管理因素比例最高,其次是船员因素、船舶和设备因素、货物因素。
2.在火灾(爆炸)事故中,明火作业不当、货物操作失误、机器操作失误是主要差错行为;违反操作程序、违反安全制度、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关证书、应急处置不符合程序是主要的违规行为。
3.船体、设备的缺陷或故障,如电线短路、高压油管破损、静电积聚等;船舶所载货物引发事故,如油品闪爆、货物自燃;客滚船车辆违规夹载危险物品,车辆系固不牢、大风浪中车辆位移碰撞引起燃油渗出是造成船舶火灾(爆炸)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
4.船舶遭遇雷电、高温等恶劣天气,港口作业条件差是引发火灾(爆炸)的外部环境因素。
5.明火作业、货物操作、机器操作相关的制度和须知未制定或执行不力;对船上人员缺乏针对性的岗位培训;船舶明火作业审批不严、现场监护不力、现场措施不力;船舶巡查制度不落实,没有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船员对操作要求、工艺流程,货物物理化学特性研究不透彻,随意删改安全操作规程;船舶防火结构不合理,探火、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老化、失修是船舶组织与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船舶火灾预防,必须从人为因素入手,全面地消除船舶火灾隐患,加强宣传培训,制定消防检查、值班巡查等制度。
1.健全制度,加强培训在公司管理、船况、船员配备既定的情况下,船舶火灾预防与控制取决于全体船员。船舶航运企业和船主应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须知,严格按照船舶体系文件要求进行落实,夯实“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基础。
及时消除船舶的各种火灾隐患,落实具体的防火措施,严格控制燃烧的三要素,避免违章用火,严防设备老化或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
强化船员的消防知识和技术水平培训,提高船员预防和控制火灾发生的能力,加强船舶消防安全的监督和检查,使船员在船舶火灾处置中真正发挥主体作用。
2.定期检查船舶消防设备是船舶消防的硬件设施,船主或船运公司应该加强船舶消防硬件设施的建设,定期对船上易燃易爆部位和消防设施与灭火器材进行检查,重视船舶消防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其处于随时可用的状态。
船舶公司严格遵守《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监督管理办法》,在港内进行明火作业前,向海事主管机构报备,同时参考《海洋营运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技术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船舶各种消防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3.开展演练,提高自防能力船舶航运企业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不同的作业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员工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供稿:石超
审核:任旻 左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