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个人而引发的巨大社会变革

文化   历史   2024-06-06 06:28   山东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在当代中国,有许多例个人事件曾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直接推动法律和社会制度的变革。 


一、葛瑞、李小虎---取消厕所收费


早在1993年,我国财政部已经发文取消了火车站内厕所的收费。

但是,厕所收费是个庞大的提款机,我记得上世纪90年代一个省城汽车站的厕所招标广告,起步价是每年200万。这导致许多地方管理部门装聋作哑,收费如故。

1998年10月6日,河南淮阳农民小伙葛瑞在郑州火车站内急,入公厕时有管理员收费3角钱。为了救急,他无奈缴费。

事后他查询相关法律,一纸诉状将郑州铁路局告上法庭。一审宣判他输了官司。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大多数人看他的笑话,觉得他小题大做。

在葛瑞十分沮丧的时候,千里之外另一个英雄开始行动。

律师李小虎经常出差,在江西萍乡火车站和汽车站被多次收取如厕费五角。

李小虎忍无可忍,将车站告上了法庭。车站方面拿出铁道部的书面回复,声称只有站台上的厕所收费是取消的,而候车室的厕所不属于站内厕所。

李小虎决定将官司进行到底。

他专程赶到北京,向财政部和国家纪委寻求解释。最终财政部明确表示,“站内厕所”指的是车站范围内的所有厕所。

基于这一权威解读,李小虎二审胜诉,萍乡火车站被判返还李小虎五角钱。

此案的胜诉给河南葛瑞案带来了转机。葛瑞再次提起诉讼,最终郑州市中院判决他胜诉。

这两起案件,使全国范围内车站厕所收费的现象很快消失。


二、孙志刚---取消暂住


2003年3月17日晚上,湖北青年孙志刚大学毕业,到广州找工作。他没有暂住证,在街上被警察拦截并送往当地的收容遣送中转站。在那里他遭受了工作人员和其他收容人员的野蛮殴打,最终于3月20日不幸身亡。

此事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众多打工者回忆起在广州、深圳等地因无暂住证引发的血泪事件。如著名的东莞樟木头收容所,残酷程度堪比民国渣滓洞,是九十年代打工者闻风丧胆的地方。

2003年6月20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


三、孙海洋---拐卖儿童买卖同罪


2007年10月9日,孙海洋的儿子孙卓在深圳被吴某龙拐走。孙海洋和妻子随后开始了长达14年的寻子之路。

2021年12月6日,孙卓终于被找回,吴某龙、吴某光被捕。

2023年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宣判:吴某龙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吴某光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孙海洋对此判决强烈不满,他在法院外痛哭并表示将继续呼吁买卖同罪。事后他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

2023年10月24日,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对孙某、符某某申请刑事抗诉的情况说明》,提到“拐骗儿童罪的最高法定刑罚为有期徒刑5年”。

孙海洋的心愿没有完全达成,但此案引起社会对打拐和保护儿童权益的广泛关注。


四、张明宝---酒驾入刑


2009年6月30日晚,张明宝在南京市江宁区酒驾,先后撞倒9人,导致6辆机动车不同程度损坏;共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

经检测,事故发生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381.5毫克/100毫升,属于严重醉驾。

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案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醉驾入刑的进程。

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 八 ) 》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

张明宝在服刑期间表现较好,经过两次减刑,将于2029年出狱。


五、于海明---正当防卫反杀


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昆山。

刘海龙(龙哥)驾驶宝马轿车在路口与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刀不慎落地,于海明捡刀反击,导致刘海龙重伤倒地,最终伤势过重死亡。

刘海龙(龙哥)与于海明

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发布通报,宣布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此案成为中国法治史上的一个重要案例,对未来的法律实践和司法判断产生了深远影响。


六、佘祥林---从命案必破到疑罪从无


1994年1月2日,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人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患精神病)失踪。

随后,警方在距佘祥林家不远的河边发现一具无名女尸,因高度腐烂无法辨认身份。警方锁定佘祥林为杀妻嫌疑人。原荆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但无犯罪证据,最终判处15年有期徒刑(仅凭怀疑就判刑,多么荒唐)。

2005年3月28日,佘妻张在玉突然从山东回到京山。4月13日,京山县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宣判佘祥林无罪。佘祥林领取了70余万元的国家赔偿。

此案曝光后,给社会以极大信心和勇气,许多人纷纷举报、上诉,短时间内出现许多冤案平反的案例,如赵作海案、张辉叔侄案、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杜培武案……每一个冤案背后都有“命案必破”的荒唐逻辑与邀功请赏贪污腐败的影子。有人命丧黄泉,有人升官晋爵。

这些大案集中爆发后,推动了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迅速深入人心。

从命案必破到疑罪从无,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巨大进步。


七、邓玉娇---防卫过当免刑罚


2009年5月10日晚,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

服务员邓玉娇遭到镇政府三名工作人员的骚扰。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和副主任黄德智要求邓玉娇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遭到拒绝。

邓、黄二人对邓玉娇推搡、辱骂、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拿起水果刀刺去,导致邓贵大受伤死亡,黄德智在阻拦时也被刺伤。

最终法院认定邓玉娇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免予刑事处罚。

此案促进了社会对于正当防卫界限的关注。


八、郭利---食品安全立法


2008年,中国爆发了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影响了几十万名婴幼儿。北京人郭利的女儿也是受害者之一。

在发现女儿的症状后,郭利将家中剩余的奶粉送检,显示其中两个批次的奶粉三聚氰胺含量大大超标。

2009年6月13日,郭利与雅士利集团达成和解协议,雅士利集团同意支付补偿款人民币40万元,郭利同意不再追诉并放弃其他赔偿要求。

2009年7月,郭利应约到杭州领取赔偿金,却被提前守候的潮安县警方与杭州警方抓捕。随后被指控敲诈勒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很明显他被“套路”了。

2017年4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改判郭利无罪。法院认为原审认定的敲诈勒索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重获自由的郭利决心战斗到底,他发布《致雅士利(国际)乳业公开信》,要求雅士利集团兑现1000万美元的赔偿协议,另追加对其本人和家庭造成的伤害综合(精神)赔偿金3000万美元,合计4000万美元。

但对于当年警方的所作所为,他不敢再提起。

此案凸显了中国食品安全领域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公检法部门对于公民权利、法律公正的社会责任。


九、周怀林---减免农业税


2006年之前,中国农民需要交纳公粮,还要缴纳农业税,这给他们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中央每年出台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但许多地方政府执行不力,乱罚款、乱摊派,导致农民怨声载道。全国各地农民已经发生过多起自杀事件。

1999年8月份,江西省丰城农民周怀林整理了相关的法律、政策,广泛散发,鼓动农民维护自己的权益,抵制不合理的上缴费用。乡政府以“蛊惑人心,扰乱行政”的罪名将其拘捕,两天后他莫名其妙地死亡。

周氏家属50多人讨要公道,被乡长和派出所长驱赶,引发众怒。周边几个乡镇农民几万人包围乡政府,将乡长和一名工作人员打至重伤并活埋在乡政府院子里。派出所所长和一名民警赶到现场制止骚乱,被农民打死,尸体挂到树上。乡党委书记逃往县城汇报。

江西省出动数万名民警包围事发地,逮捕了几名首犯,疏散了群众。案件汇报到北京,引起国家领导高度重视。

2000年3月2日,我国发布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在江西开始试点。

2003年,国务院通知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并在全国推广。

2006年1月1日,中国彻底废止《农业税条例》,从此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成为历史。

世界需要英雄。

他们点亮的火光,照耀我们每一个人。

你所享受的每一点便利,都是别人以生命代价抗争的结果!

向那些推动社会进步的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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