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车装完煤油又装食用油!“三鹿毒奶粉”再上演!

学术   2024-07-11 14:03   英国  

大缸第888期

文/孙宇凡、编辑/子晨


我们中国人的记忆像金鱼一样,尤其擅长“好了伤疤忘了疼”,直到再疼一次。


最近,一条新闻刷爆了朋友圈——《罐车运输乱象: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于是,我们才突然意识到,类似于当年的“三鹿毒奶粉”/三聚氰胺事件这样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其实一直都没有消失。


* 图源自新京报。


如果当年喝下“三鹿毒奶粉”的宝宝们还活着,现在应该快成年了!这不禁让人难过:为什么在一些重大食品事件之后,我们的食品安全规范和监管还没有彻底改善?为什么类似事件总在不断上演?


“三鹿奶粉”事件相同的是,这一次还是调查记者先站出来!很多人为这次曝光问题的《新京报》记者拍手称赞。有人说:“5个记者顶100个市场监管局!”这无疑狠狠打了张雪峰的脸。毕竟,张雪峰一直在骂新闻传播学专业,大唱“新闻专业无用论”。


* 新京报该报道的评论区。


但是,对调查记者的感谢不能仅仅停留在敲敲键盘上。我们真的反思过这个问题吗?我们记住教训了吗?我们做出改变了吗?如果每次都是调查记者挺身而出,收获的只是大众的愤怒、无奈和最终的遗忘,那这样的历史会一次又一次重演。


因此,除了“尘埃飞起”时刻的新闻记者,我们也需要“尘埃落定”时刻的社会科学研究者,给我们提供一些改变的线索。这些社会科学的学者,经常在事件发生后的几年内,用科学严谨的研究方法,深入梳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发表研究成果,为我们保存重大事件的公共记忆和总结历史教训。当然,社科研究者,也和记者一样,经常被认为是“没用的文科生”(无奈脸)。


趁“罐车运输乱象”之际,我翻了之前有关食品安全事件的研究。我发现,社会科学研究者已经在国际上悄然发表了大量反思“三鹿毒奶粉事件”背后的规律与制度的作品。仔细阅读这些作品后,我发现,虽然两个事件各有不同,但背后的规律与制度问题非常类似!


所以,我想分享这些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研究成果,希望透过现象反思,找到改变制度、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会分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制度分析:分散监管还是集中监管?

  2. 监管悖论:越完善监管,越被反向利用

  3. 社会后果:谁在喝劣质油?


文章最后,我还会分享美国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运输环节方面的文件,详细说明这方面可能需要注意的各种问题。



制度分析:分散监管还是集中监管?


文章最后,我还会分享美国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运输环节方面的文件,详细说明这方面可能需要注意的各种问题。


这次事件爆发,才让很多人意识到:原来,像食品运输这样的环节,就像”三不管“地带毕竟是运输业,既说不好是如何属地管理,也说不好要归买方还是卖家管理。


进一步,如果看最新的新闻会发现:“国务院食安办”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问题我们再仔细看这则新闻,就会发现,“食安办”还组织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成立联合调查组。


这是好事!但仔细看“食安办”是什么?从何而来?这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公室正如“发改委”一样,委员会相较“XX部”,往往要要承担更多的统筹协调责任。而这个“食安办”的成立,就是在2009年2月。在前一年(也就是2008年),中国爆发了“三鹿毒奶粉”事件。也就在“食安办”成立的2009年,对该事件多名涉案人员宣判,最重达到死刑。


* 图源自网络


由此可见,“三鹿毒奶粉”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整合与权力集中。换句话说,正因为之前的权力过于分散,多头管理,才会导致管理上存在很多漏洞。毕竟,有份研究就指出,之前至少有六个政府机构负责这方面的监管。


实际上到了后来的2013年、2018年等时候,国务院再进行部委改革的时候,又加强了食品安全的集中管理。比如,2013年,卫生部的所有食品安全职责转移出去,只保留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从司局级升格为部级机构。


这是吸收了当年的“三鹿毒奶粉”教训的成绩。我们也应该点赞!


* 图源自财新网。


不过,相较来看,这次的部门协调更为复杂。因为交通运输本身就是跨区域的,所以也涉及到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同时,当时的“三鹿毒奶粉”事件,仍是很强的属地管理特点,所以也由河北省当地对三鹿集团进行了处理。


我们进一步想:为什么三鹿事件推动了国家机构改革?为什么我们这次国家也一定要重拳出击?我们也要思考:企业犯罪也和国家的正当性密不可分,不能轻易把政治与经济分开看。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的犯罪学教授Adam Kavon Ghazi-Tehrani等教授,也发表文章探讨过“三鹿毒奶粉事件”,尤其将二者结合起来看。作者作为“老外”,也承认不管哪个国家往往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平衡监管强度、经济积累与权力正当性之间的三角关系。监管放松一些,可能对于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市场经济环境是必要的。毕竟,有时候监管者自己面对变化太快的经济,自己都不知道怎么管,不能操之过急。但是,一旦出了问题,老百姓又会抱怨。


更麻烦的是,浙江大大学社会学教授赵鼎新提出的“绩效正当性”理论所表明的,绩效正当性可能既来自经济积累——大家觉得赚到钱、经济好才更信任。但是,绩效正当性也同时来自保障大家的公共福利,和监管强度密不可分——哪怕挫败经济积极性,也要保障老百姓吃得安全。因此,这二者就处在矛盾和两难之中了


* 赵鼎新教授及其论文


所以,有时分散监管是解决这种矛盾和两难的一种选择。分散监管,可以平衡经济活力和权力正当性。但是,集中监管还是有很多优势的。所以,这进一步涉及到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难题:集中管理还是分散管理?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教授Ladina Caduff就指出,这个问题在各地区别很大。比如,欧盟和美国就很不一样。欧盟以分散多层级的食品安全监管为主,但美国则权力集中。两派之间经常有争论。


集中派认为, “集中力量好办事”,能推行统一的标准,甚至可以推行“预防性立法”,进而可以增强消费者对本国产品的信心。确实也有研究会发现美国人对本国产品的信任,也和这方面有关(比如著名的FDA的监管)。


分散派认为,集中监管也有弊端,并且一般有三点理由:集中化会降低透明度,增加监管俘获的风险“监管俘获”是在研究所有监管中都常用的研究视角。简单地讲,当有了明确统一的负责部门,那是不是大型企业在游说的时候就有了“一锤子买卖”的游说对象了?毕竟,如果要游说几个部门,相互之间利益又有所不同,反而容易有利益平衡和竞争的空间。二是集中化会导致较高的公众信任风险由于食品安全问题总是难免出现,所以公众可能也会更容易丧失信心。三是“一刀切”的监管不容易考虑到各地方的差异性监管标准可能需要有灵活空间,因地制宜。



监管悖论:越完善监管,越被反向利用


我们总有一个印象:之所以发生“三鹿毒奶粉”、罐车运输乱象之类的食品安全事件,是因为监管不到位,有漏洞。即没监管才导致问题的因果关系。


但是,政治人类学家Elizabeth Dunn提出了监管悖论”:你越完善监管的质量指标,大家越了解如何适应和利用这方面指标,越常产生意外后果。简单地讲,有监管与认证的地方,就肯定也有“反向利用监管”、“反向利用认证”


* Elizabeth Dunn的论文截图


在罐车运输乱象中,在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的事件中,有类似的情形吗?有的!这些罐车司机对监管指标非常清楚,并且知道怎么利用所以,这才让中储粮等各方都形成一种“默契”的共谋。


在《新京报》的报道中,一方面,我们能看到管理上的松懈,相互糊弄。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能看到这些司机对怎么检测早已了然于胸。下面说到的“水分和酸价”的检验指标,正说明了这一点。

“尽管卸货时食用油收货方会取样检验,可是由于检验项目有限,即便食用油中掺入其他杂质,普通的检验也检不出来,检验水分和酸价这两个项目的比较多。”


这种情况往往在龙头企业用分包外包的时候更为明显。请留意《新京报》中的另一段论述:

“散装食用油在长距离运输过程中其实属于半脱管的状态,‘卖油的厂家不怎么管,买油的公司不知情,让运输公司钻了空子。’ 邱健透露,许多运输订单普遍经过层层转包,转来转去买卖双方对最终承运的罐车都无从了解。”


连当事人自己也承认这一点。据汇福粮油集团工作人员向《南方都市报》回应:“我们公司以汇福牌出厂的油,全都是在本公司压榨生产、即时通过管道运输直接灌装,运输车辆卖出去的都是散装的油,都是客户自提的。”换句话说,这里监管链条变得过长、过于分散和外部化,导致监管难度太大想象一下,如果只是在办公室、在工厂车间,又都是自己员工,那么就更好管一点。这也是制度经济学常说的“交易成本”或“资产专用性”问题。


我们再对比一下:在中储油的问题曝光之后,金龙鱼、鲁花等集团的发声。其中,金龙鱼工作人员表示,工厂的食用油都是在自己工厂进行桶装之后再运输。鲁花集团也声明称,公司使用自有食用油专用罐车用于食用油运输业务。这个对比,就说明了问题。


为了解决这种交易成本问题,就要建立监管指标,让收购方可以用一两个数字就卡住下游供应商或运输商,就变得非常重要,减少讨价还价和管理难题。


* 图源自网络,侵删。


说到这里,我们不妨再回头看看过去的历史教训——“三鹿毒奶粉”事件中的“反向利用监管”问题。


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Fearnley教授研究过“三鹿毒奶粉”事件。他指出,该事件之所以发生,甚至可能是“监管悖论”的意外后果所致:一开始已经有了监管标准了,但是没考虑到还可以用“三聚氰胺”这个与监管指标无关、又和上游收购商有关的添加剂。


想一想,孩子喝牛奶是因为需要蛋白质。所以,早在2004年爆发阜阳市奶粉事件发生时就发现,之所以一些孩子在吃了某些奶粉后就出现极度营养不良的症状,甚或是死亡,是因为厂商用水兑牛奶,导致其中蛋白质含量仅为儿童发育所需蛋白质的1/6左右。


* Fearnley教授的论文截图


丑闻爆发之后,当时中国牛奶龙头企业开始采用一种新方法,即“凯氏定氮法”,以测定牛奶站牛奶的蛋白质含量。因为很多牛奶龙头企业,其实自己不生产牛奶——表面上,我们喝的都是三鹿等大品牌牛奶,但其实它们也是从一个个小型车奶站收购过来。这些牛奶站,又不是它们的员工和车间,所以必须用最简洁和单一的指标进行监管。


但是,在确认了这些监管和资格认证指标后,分包外包的奶站贩子开始反向利用这个指标。三聚氰胺原本是用于制造塑料消费品,但由于它的氮含量非常高,接近66%,所以只要将其添加到牛奶里,就能提高质量检测中检测到的蛋白质含量。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凯氏定氮法,就没有添加三聚氰胺的逻辑。这有点反常识——一个用于提升牛奶品质的检测指标,居然成为牛奶商添加有害物质的主要原因。


你说这是假冒产品吗?有学者区分了“横向假冒”“纵向假冒”。一般我们所说的假冒产品,是“横向假冒”。也就是说,模仿知名品牌或商品类型,旨在取代市场份额。但是,这种反向利用认证与监管,是“纵向假冒”,旨在满足产品供应链上层收购商的质量标准。


所以,前面所说的政治人类学家Elizabeth Dunn也指出,任何审计监管系统都不可能监管到100%的现象,所以只能通过创造一些“类别”或“指标”进行监管。进一步,这也意味着会产生一些“残余”,是不可见的、似乎不重要的、甚至未被统计的。一旦标准推行,那么所有的监管检验仪器就会对这些残余视而不见。


那三鹿毒奶粉事件之后,我们吸收了这方面的教训吗?确实,我们在这方面有所改善。宾西法尼亚大学人类学博士Megan Tracy在此事件之后,又到了内蒙古等地做实地调研,发现”透明度“成为一项新的监管指标。牛奶站需要安装摄像头,需要对自己的空间、仪器等各方面做得透明化。只有这样上游,才愿意收购。



关于以上提出的种种分析,其实都和一个理论密不可分——科层制理论。不管是集中监管和分散监管、上下游监管或者内部监管、甚至是指标与反指标监管,都指向了现代科层制的普遍问题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在一百多年前提出了科层制理论,预见了虽然我们的组织制度越来越号称自己是按规章办事,客观理性且高效,但实际上却越来越来把自己“困在理性的牢笼”,甚至陷入形式主义的深渊。


我在这周日(7月5日)开讲的《社会科学理论体系精读班》,就会专门带大家来精读韦伯的科层制/官僚制理论。读懂了科层制/官僚制理论,你就理解了中国现代大多社会现象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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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后果:谁在喝劣质油?


如果你现在再去买食用油,你会买哪一家?不管是哪个品牌,我相信你都在挑选时犹豫一下:小品牌?不敢信!大品牌?也未必可信!


这就是我们普通消费者的困境。所以,在研究涉及到食品与安全这种科学与制度问题时,社会学家也往往发展出大众视角:科学认证和制度认证是一回事;老百姓如何感知的“民间认证”,又是另一回事。


最直观的“民间认证”或“民间科学”,就是我们会说:“中国人从小就吃地沟油,都习惯了,都有抗体了”。这显然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但这就是真实的大众认知方式。进一步,在“三鹿事件”之后,许多品牌都越来越喜欢在牛奶的包装上用一些有区分度的标识,甚至涉及到牛奶颜色、味道、香气和外观等等。毕竟,一般而言,很多人都是挑品牌,就跟找工作时人力资源主管看“学历”是一个道理。这是经济社会学里说的“地位信号”机制。


* 曾经的香港上水站,聚集了奶粉商贩。


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太普遍或太频发时,品牌也没得相信了。怎么办呢?当然,就像“三鹿毒奶粉”之后,很多人都会到国外买奶粉一样。我相信,今后也会有人到国外买油回来。只是这液体怎么带,又这么重,确实是个问题。聪明又想生存的中国人,肯定有办法。


更重要的是, 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人类学家Fearnley也发现,随着“假鸡蛋”等更多食品出现问题,中国出现了“替代性食品运动”。简单地讲,你们市面上的产品,我都不可信了!再科学再制度的认证也有风险!那不如我自己搞一套!搞什么?有机农场


* Fearnley教授的文章

一方面,制度或科学认证下,生态可追溯在于对抽象的营养成品及其来源的分析,但是民间认证下,可追溯性变成了可观看性。在北京、上海等地,有一些中产阶级开始自己找可追溯源头、号称生态的有机农场,建立自己的食品安全网络。在研究中发现,这些中产消费者喜欢他们自己的“民间认证”:实地考察、观察农场工人的工作情况以及品尝新鲜收获的产品。


另一方面,科学认证或制度认证是基于对机构或制度的抽象认证,而这类“民间认证”是基于个人信任。这些中产消费者和有机农场的经营者建立长期联系,出于对这个运营者的个人信任,取代来自官方的制度信任。因为对他们来说,官方的认证也可能伪造或利用,那不如“眼见为实”。


想到这些中产消费者的妙招,我们也不禁地想:那些没有这种消费能力、消费网络的人,怎么办?在这次罐车运输乱象中,往往车队在西北装煤油,运到天津等沿海。由于返程时是空车,所以再装食用油,希望能多赚一些钱。这意味着,这些食用油又会被拉到西北地区。你看,中国区域发展的不平等,只是经济吗?甚至食品安全也如此的不平等!


讽刺的是,在实际研究中却发现,其实这些中产有机消费者往往并没有“眼见为实”,只是通过一些社交媒体平台,长期追踪相应的生态农场生态农场也知道这些中产消费者的心态,所以也努力打造他们想象“生态视觉感”农场要乱一些,不能像工业化那么整齐。要有些杂草横生的样子。甚至,他们对鸡蛋颜色的期望也会更淡一些等等。


* 小上海有机农场盘点贴,图源自小红书。



国外经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最后,分享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2016年发布的一份文件《人类和动物食品的卫生运输规定》,特别值得推荐。


链 接: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16/04/06/2016-07330/sanitary-transportation-of-human-and-animal-food


虽然FDA这方面文件很多,但我特别推荐这个文件有一个理由。准确地讲,这不是一个法令,而是“说明稿”或”汇总稿“:回应公众疑问的说明文档。在这里,你能看到FDA是如何回应美国老百姓提出的各种疑惑。因为美国为了出台《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举办了600场与拟议规则的利益相关方交流活动,包括公开会议、网络研讨会、听证会、农场参观等等活动。这个文件之所以是说明与回应的汇总稿,就是从这600场公开交流中总结出183条民间意见及官方回复我摘录了其中10质疑意见。更重要的是,对每一项质疑,这个文件都给出了逐条的详细回答:

* FDA回应公众意见的示例

  1. 没必要制定这项规则是没有必要的。相反,食品运输行业应该有灵活性,可以满足托运人对其规定的标准,以免妨碍安全高效运输。

  2. 要区分:对人类食品和动物食品适用相同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应该为动物食品的卫生运输颁布单独的规则,因为可以允许适当的风险。

  3. 要单列:农产品安全可能有所不同,要单列考虑。

  4. 铁路业:这项规则要统一适用于整个美国食品运输行业,但是由铁路承运人的食源性疾病病例很少见,所以没必要用在这一领域。

  5. 面包车:很多路边摊、小吃店等都依靠的是小型厢式货车,要单独规定才行。

  6. 太空泛:这项规则的规定不具体,而且范围太广,因此只能视为不具约束力的建议。

  7. 进口商:这个规则只管国内,那进口来的食品怎么办?国内外规则又怎么衔接?

  8. 分等级:规则中涉及到合规日期和豁免等,都会按中小企业具体分级。

  9. 关键点:在运输中有所说的“关键控制点”,比如使用卡车封条等措施,应该体现出来。

  10. 管辖权:FDA对肉类、家禽和蛋制品缺乏管辖权 


文献来源:

  • Caduff, Ladina, and Thomas Bernauer. 2006. ‘Managing Risk and Regulation in European Food Safety Governance’. Review of Policy Research 23(1):153–68.

  • Dunn, Elizabeth C. 2003. ‘Trojan Pig: Paradoxes of Food Safety Regulation’.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A: Economy and Space 35(8):1493–1511.

  • Fearnley, Lyle. 2022. ‘Fake Eggs: From Counter-Qualification to Popular Certification in China’s Food Safety Crisis’. BioSocieties 17(2):253–75.

  • Ghazi-Tehrani, Adam Kavon, and Henry N. Pontell. 2015. ‘Corporate Crime and State Legitimacy.’ Crime, Law and Social Change 63(5):247–67.

  • Pei, Xiaofang, et al. 2011. ‘The China Melamine Milk Scandal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Food Safety Regulation’. Food Policy 36(3):412–20.

  • Li, Haoyue Cecilia. 2019. ‘The Alternative Public Sphere in China: A Cultural Sociology of the 2008 Tainted Baby Milk Scandal’. Qualitative Sociology 42(2):299–319.

  • Megan Tracy. 2016. Multimodality, Transparency, and Food Safety in China. Po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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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人孙宇凡,笔名高行云,爱丁堡大学社会学博士生,出版专著《历史社会学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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