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开具和使用需要遵循特定的流程和规定,现便民门诊不能满足规定,现将我院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规定如下:
一、由具有《长春生修堂中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处方权证书》的执业及以上职称医师开具;
二、禁止挂便民门诊,一律经普通门诊。挂号费由一元钱增至门诊专家诊查费4元(主治医师以下)、8元(副主任医师)、30元(主任医师);
三、医生接诊后,根据患者病情适当给予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
四、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防止药品滥用,如有冒名、违规等行为骗取第二类精神药品者,医生有权拒绝开具处方,药房有权拒绝发放药物,感谢您的理解及配合!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归长春生修堂中医院所有。
长春生修堂中医院
2024年11月21日
长二审批(中)医广【2024】第01-26-01号
(部分图片、视频和文字皆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拨打0431-86829999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