蓼 花
杜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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蓼,一年生草本,拔节生长,高的可长到两米,气势逼人。在辣椒没引入中国的时候,人们用它的“辛辣”味做佐料。在民间,古法酿酒的酒曲就用到了蓼花。蓼全草可入药,有解毒、消肿、止痛、止痒等作用。
贫穷年代的乡下,蓼的嫩茎叶烫水后清炒,味道酸酸的,嗜酸的人尤其喜欢吃。等草籽成熟后,大人采撷炒着给孩子们当零食吃。室外乘凉,也会用蓼杆点烟薰蚊虫,蓼烧起来哔啵哔啵作响,辛辣气味弥漫,蚊虫嗅之丧胆而逃之夭夭。
蓼虽然有食用和药用价值,但它没有“登堂入室”的靓丽容颜,也没有芬芳迷人的香气,它们大多默默无闻地生长在水边和贫瘠之地。然而蓼花是《诗经》里最美的花,小时候的我并不知道。
小时的村庄,没有养花的人家。村里人从春到冬忙着侍弄地里的庄稼。俗话说:“人勤地不懒。”人勤快,土地上的庄稼也会勤快地回报农人,它们茁壮成长,努力地开出花来。春天里百亩油菜田黄花流金,蜜蜂飞舞,蚕豆地里雪飞紫翔,美目流盼,“蝴蝶”蹁跹;夏天细米粒的稻花如风铃悬檐,颤颤地送着稻香,棉地里大朵红的白的黄绿的花开得锣鼓喧天。到了秋天,村里村外,只有几朵晚熟的棉花装点着单调的黄绿棉地,很难再见庄稼的花朵了。冬天就更见不到庄稼开花了。
在乡村,百花凋敝的秋季,却是芦白蓼红的日子。野地里,荆棘丛里,芦花飞雪。沟渠边、河堤坡上,一丛丛拔节的蓼高低错落,随意生长,繁茂地开着一穗穗玫红的、白的花,夺人眼目。
从小,我眼里有色,见到彩色的花,不论俗雅,我都喜欢摸一摸它们的头。有时扯下几片花瓣,送到鼻子底下嗅嗅,哪怕寻到一丝香味,也手舞之足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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蓼花也没能逃脱被我“蹂躏”的命运。小时的我,蹲在蓼花面前,总会痴看良久。蓼的花穗,穗穗玫红、雪白,朵朵细小的花朵挤挤挨挨在细长的花茎上。密集的细花压弯了花茎的腰,穗穗蓼花低着头,像狗尾巴似的丰满。因此,有些地区的人给蓼花取了一个俗名“狗尾巴花”。
赏玩着蓼花,轻抚着它,细花零落。拾起,我把细花前后相接成线,继而弯曲成白月牙、红太阳,欣喜地捧给母亲看。邻居大婶瞧见了,一下子跌进了她的童年,说:“小时候,嬢嬢(母亲)经常带着我摘蓼花。摘回的蓼花晒干,加入少许的水捶烂,拌入一定比例的大米粉和老曲粉搅拌均匀,揉成小丸子,放在洗净晾干的稻草上,盖上干净稻草,待其长出茸毛后,放在阴凉通风处两三天,然后将它拿出来放在太阳下继续晒干,就可拿到集市上卖。我家酒曲里的大米粉是糯米粉,做出的米酒格外香甜,买它的人可多了,一家人的油盐钱也都解决了。”
参加工作后,碎片时间里我喜欢阅读,《诗经》里的古老植物让我心生欢喜。想想看,活在几千年前的荇菜、甘棠、蒹葭、艾蒿、瓠、黍、桃、蓼等,不仅能食用药用,还常用于诗歌里的象征和比喻,很多成了爱情诗里的美好意象。可见,它们在古代人们生活里有着多么重要的地位啊!
《诗经》爱情诗里,有艳丽的桃花。《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蕢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多好的新娘,好得像一棵桃树。桃花怒放千万朵,果实累累大又多,绿叶茂盛永不落。像桃树这样的姑娘,哪个不爱?谁家不喜欢?
诗经里,不仅有美艳的桃花,还有其貌不扬,很难引人注意的蓼。《郑风·山有扶苏》:“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山有乔松,隰有游龙,不见子充,乃见狡童。”这里的“游龙”就是红蓼,意为枝叶之放纵,宛若游龙。在这里,几千年前蓼的自然生长景象得到了生动的展现,蓼的肆意生长也巧妙地隐喻了男女之间的情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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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西周初年和春秋中叶以后,历代文人对蓼也情有独钟。
“老作渔翁犹喜事,数枝红蓼醉清秋”。看到岸边几枝盛开红蓼的杜甫,兴奋得要痛饮几杯。可见,平凡的蓼花和名花一样,也能激发骚人的诗酒豪情。
宋代宋伯仁的《蓼花》:“秋到梧桐我未宜,蓼花何事已先知。朝来数点西风雨,喜见深红四五枝。”蓼花比人还要敏感,秋风凋谢了梧桐树,我还没有发觉,蓼花就先知道了。早晨起来下点小雨,那蓼花星星点点就趁势开了。在这里,蓼成了先知先觉的智者。
“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可见,蓼不仅是美食家苏轼餐桌上一道吃春的美味野蔌,更是苏轼平常生活自得清雅恬适之乐的审美意趣和生活态度。
“楼船箫鼓今何在?红蓼年年下白鸥”。在明朝张颐的眼里,红蓼是思念和离别之情的象征。
可见,蓼是一种历史和人文都很有渊源的植物。几千年来,或更远的时空,蓼不换生长环境,不改初颜,它们以坚韧的生命力穿越了时间壁垒,来到了今天。蓼的这种初心不改、安土不迁的坚贞给了多少人人生的启迪啊!正因如此,它一定会在时间的银河里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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