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写圈入群须知

科技   2024-11-28 11:25   中国  



采写圈入群须知

您好,我们是采写圈微信公众号,我们的微信号是cfbjq1

采写圈的定位:

新闻人的学习与交流平台。

采写圈的服务对象:

1.媒体单位领导,采编部门主管,记者、编辑、主持人等新闻采编岗位人员及媒体通讯员;
2.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新闻宣传岗位人员及分管领导
3.新闻传播院校教师、学生及领导

欢迎上列人员加入新闻业务交流群,共同学习探讨新闻业务。

采写圈入群方式:


加微信cfbjq3,注明入群、姓名、职务职称、单位,核实后拉入新闻业务交流群。


谢绝新闻发稿掮客、论文发稿掮客及非新闻采编人员入群。


采写圈的群规:


新闻业务交流群群规
(2024年11月28日第4次修订)

根据国家《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特制定如下群规,请大家自觉遵守。 

一、基本规则

1.本群为实名群,请将群昵称修改为“姓名+单位”。不愿实名者,不予入群。

2.本群是为采写圈公众号而建,请大家关注本号,并适当转载本号推送的好文章。

3.本群群员真实身份未经核实,添加好友须谨慎,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如有群员私下营销加好友,请向群主举报,我们将营销者请出本群并拉黑。

4.群主只负责群管理,不负责解答新闻采编等相关业务问题。如需要专业咨询或业务指导,可单独与群主沟通,联系付费服务

二、大力提倡的行为

本群为纯新闻业务交流群,大家可以在本群研讨新闻业务,切磋采编技艺,交流创作体会,剖析优秀作品,讲述成长经历,分享成功喜悦,交流职称政策,关注媒融发展,以及转发与新闻业务和媒体发展相关的优秀图文、优秀视频、优秀音频及优秀融合报道

欢迎大家往群里转发新闻传播类人才的招聘信息和应聘信息。

三、严禁的行为

1.严禁在本群讨论和转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政治纪律和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内容。发布上述信息者,自行承担后果,群主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线索。

2.严禁在本群发表偏激言论和进行人身攻击。

3.严禁在本群转发帮忙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和帮忙在上级媒体发稿等信息,严禁在本群转发各类广告、软文、酬宾、促销、福利等内容,严禁在本群转发各类投票、点赞、筹款、拉赞助、求转发等信息。 

4.除群主外,严禁在本群转发推广各类媒体培训及宣传培训等相关信息。

违反以上规定,将被立即请出本群并拉黑。

四、不受欢迎的行为 

1.不欢迎往本群扔“垃圾”,“垃圾”主要是指个人及单位每天新媒体平台生产的各类业务水平一般或较差的内容。 

2.不欢迎在本群转发与新闻业务无关的内容。

3.不欢迎在本群讨论与新闻业务无关的话题。

违反以上规定,发现2次后将被请出本群,拉入另外一个不受本条规定约束的匿名群。

五、其他

管理新闻业务交流群需要投入很大的精力,我们将来不再扩展新群,请离开新闻宣传行业的群员自动退出,把有限的群资源留给更需要的新闻同行。

入群退群自由,进群须守群规。

感谢大家对群主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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