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新房,却发现家中四处漏水,这份损失谁来赔偿?
2023年,原告孙某购精装房后发现自家卫生间顶部滴水,造成房屋损坏严重,因尚在保修期内,便立即告知小区物业部门和开发商。
后经检测发现其卫生间顶部约有4处漏点,系楼上卫生间防水没做到位所致,需要楼上住户的卫生间重做防水才能解决渗漏问题。
但楼上业主黄某以维修时间过长影响其生活等理由,拒绝开发商入户维修。
经协商不成,孙某将两方诉至法院。
审理查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房屋漏水发生在保修期内,涉案房屋开发商及出售方,负有维修义务。
黄某与孙某系楼上楼下邻居关系,若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黄某以维修时间过长影响其生活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租金等理由拒绝开发商入户维修,致使维修工作至今未完成,亦应对楼下漏水承担维修责任。
综合全案情况,法院判决开发商与黄某共同承担卫生间漏水维修责任,共同修缮因漏水导致的墙体发霉等一系列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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