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将一起犯贩卖毒品罪案件庭审活动“搬到”潭东中学校园内,全校1700余名师生“沉浸式”旁听庭审,一键开启“零距离”普法。
公诉机关指控,2024 年2月至4月,被告人巫某先后两次在广东省清远市从上家处购买共计18克依托咪酯粉,在网上购买烟油、烧杯、电子秤、烟弹外壳等,在赣州市章贡区一酒店开房或南桥新村一出租房内制作依托咪酯烟弹。
(图片源自网络)
随后,巫某于2024年2、3月份先后以 400 元、500元的价格将依托咪酯烟弹贩卖给朱某某等人。
2024年5月31 日,被告人巫某在赣州市三明路南桥新村一出租房被抓获。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庭审过程严谨规范、气氛庄严。
通过此次“沉浸式”观摩庭审,师生们了解了刑事审判的过程,也切实感受到法律对毒品犯罪的严厉打击,具有极强的教育和警示意义。
审核:施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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