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木君
失踪13年,山西女硕士被找回。
年迈的父亲又是拉横幅,又是泪洒当场。
这原本是一场饱含温情、阔别十载再重逢的温馨认亲现场。
可是网友铺天盖地地吵开了,更有网友直言,
后背发凉。
具体是怎么回事儿呢?
1
据报道,
2011年5月,山西卜女士从家中走失,后被山西省和顺县青城镇村民张某收留。
2024年12月3日,警方通过大量核查比对工作,成功帮卜女士重返家庭。
看起来,这是一个女孩失踪十载,久别重逢的感人故事。
可随着越来越多信息被扒出,网友开始疑惑了。
先是卜女士的身份。
她不是什么农村妇女,而是妥妥的高校研究生,在08年就获得工学硕士。
其次,她有精神残疾。卜女士因在考博过程中,受到刺激,患了精神分裂症。后在家休养期间,毫无前兆地失踪了。
十多年过去了,家人一直在找,一直没消息,卜女士像是无故人间蒸发一般,没半点音讯。
和家人再见面,已经是十三年后。
卜女士和“收留”她的张某已生活多年,生了两个娃,一个12岁,一个4岁。
十多年的失踪,卜女士到底遭遇了什么?
明明患有精神分裂症,为何她能独自流浪到120公里外的陌生之地?为何没有流浪到其他城市、县城,偏偏就在偏僻的农村?
“收留”她的张家人十多年时间,没有机会去寻找她家人?(据说,张家人一开始曾报过警,可患病的卜女士说不清楚自己的身份。)
张家还说是收留了2年后,才让她和张某生活在了一起,可卜女士失踪了13年半,她的大儿子如今已经12岁了,明显不够收留的2年时间。
收留卜女士的张某据说是个苦命人。
小时候意外腿残,打工时还煤渣伤了眼睛,一只眼睛几乎全盲。
这般条件在农村不太容易娶到妻子,可卜女士恰逢流浪而来,被他家“收留”。
十三年,不帮忙寻亲,反而生了两个孩子,这种行为???
网上流传了一张卜女士写的日记,上面写着她的念书的时间以及大量她还记得起来的熟人,有父母、哥哥,也有老师、同学。
这些信息原本是重回家庭的重要线索,可它们不曾被利用,还有网友赫然发现,最上面一行,她只写了一个字一跑。
种种细节,让网友产生了大量的质疑声,原本亲人重聚的温馨被细思极恐的推断湮没。
大家纷纷坐等后续报道。
这一幕不禁让人想起了孙海洋千里寻子切身遇到的真实经历。
2
刘德华主演电影《亲爱的》,讲述了一个寻回失孤的真实故事,电影一经上映,反响强烈。
其中,父亲的原型就是孙海洋。
父亲孙海洋花了14年时间,辗转26个省份,千里寻子,是全国最出名的寻孤真实案例。
2008年,孙海洋接到一条线索:河南新乡市原阳县的一户人家,在2007年10月曾经买回一个男孩儿,长得很像儿子孙卓。
孙海洋转乘火车、汽车,一路在村巷上颠簸,在警员的护送下,来到一户偏僻的村屋前,看到眼前柔弱的孩子,孙海洋失望发现,他并不是自己的儿子孙卓。
这时,屋里走出来一个农村妇女,孩子的养母,
“孩子是我去年花3万块买回来的,如果是你的孩子,你就带回去吧。”
农妇看起来很友善,带着局促和淳朴,却不见丝毫愧色。
当着警员面,大方承认自己买孩子?孙海洋一帮人僵住了。
这时,看热闹的村民已经围了里三层外三层,见孙海洋和同行警员左右为难,在旁边议论起来,劝解道:
“不是你的孩子就算了吧。她很苦的!”
“她怎么很苦了?”
“她本来有一个儿子,养到18岁,前两年被车子撞死了”。“她男人有癫痫,话都说不好,家里又穷……”
村民们七嘴八舌,议论纷纷,对这个孩子的养母很是同情。
“既然这么穷苦,她哪里来的3万块买孩子?”孙海洋百思不得其解。
“这个钱……是我们村里每家每户出钱筹给她的,为的就是帮她买这个孩子回来。她都这么可怜了,我们不帮她还有谁会帮她,都是一个村子的,不能看着他们家就这么完蛋了……”
孙海洋一行人相互对视一眼,眼神中全是震惊。
以后的日子里,孙海洋走进了一个又一个这样的农村。
在广西藤县,在农民梁某家,孙海洋又听到类似的对话。
“买男孩花了1万块,买女孩花了3000块。”
梁某买回来一儿一女。
随行记者怒喝,你为什么要买别人的孩子?”
梁某诚实地说:“好养老。”
临走前,孙海洋发现,梁某的老婆看起来很正常,可说起话来却颠三倒四、支支吾吾,像刚开始学说话的婴儿。
梁某后来告诉孙海洋,
“我老婆也是从越南买来的。”
梁某一个人购买了三口人,就这样凑成了“幸福的一家四口”。
3
类似拐卖妇女的惨剧,其实早就不是新鲜事儿了。
《西游记》披着神话的外衣早有记录。
作家马伯庸借古讽今,借虚评实,根据《西游记》创作《太白金星有点烦》,重新讲述了百花羞的故事。
百花羞原本是宝象国公主,十三年前被黄袍怪掳入波月洞,强行变成压寨夫人,她十余年不见天日,给黄袍怪奎木狼生下两个孩子。
十三年,两个孩子,被掳入波月洞,是不是看起来很眼熟?
百花羞的故事最可恨的地方在于,当事人说辞毫无破绽。
唐僧师徒前来解救百花羞,黄袍怪站在洞口,左右各搂着自己的孩子,大骂,
“我们夫妻恩爱十三年,光天化日之下,掳人妻子,害人母亲,毁人家庭,你们这夯货才是什么心肝?”
这也是卜女士案件让人犯难的地方。
你以为这就完了么?远远没有。
正当太白金星和观音打算来惩治黄袍怪时,天上飘过来一个仙人,昴日星官。
原来黄袍怪还有后台,他是西方七宿之首,奎宿下凡。原本应在天庭披香殿轮值,可看中了凡间女子百花羞,偷偷下凡。
观音气愤,质问昴日星官该如何处置奎木狼,
昴日星官淡淡说,处置谈不上,他又没触犯天条。
看到没,没有触犯天条,难怪在找回卜女士的通报中,张某是收留了卜女士。
「收留」二字就是收留的全部意思,没有任何引号。
昴日星官非但不承认掠夺一事,还给百花羞安排上了,
“我们星宿府从来没有仙凡偏见,把那个百花羞和两个孩儿一起接上天,作为亲眷同住西方七宿,也是她们娘儿仨的福气。她回宝象国,从此就是个凡人,生老病死,一样也逃不过,哪里比得过一家人在天上永享仙福?天条也要考虑人情,我们这也是为嫂子好呀。”
观音则用一句句反问,直接戳破了昴日星官嘴脸,
“为她好?那你们问过百花羞的意见没有?
“嫁鸡随鸡,嫁狼随狼,何况母子连心,她总要跟着孩子吧?”
“我是问她自己的意见!”观音大怒。
是的,有人问过卜女士的意见没?
也没法问,问就是精神残疾。
最后,百花羞在唐僧师徒,太白金星,观世音三方势力的通力合作下,才得以重见天日。
现实世界中,还有很多百花羞遇不到观音和唐僧师徒。
写在最后
在孙海洋的寻子过程中,他逐渐意识到,
拐卖妇女和儿童是中国偏远乡村存在的真实情况,没有孩子就买孩子,没有老婆就买老婆,也不会有人去举报买家。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只要买进了家门,门一关,这就是别人的家事。谁又管得着呢?
虽然《刑法》中对收买和拐卖儿童,妇女都有明文规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可《刑法》第241条第6款也有如下条文,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罗翔曾在《论买卖人口犯罪的立法修正》发表观点,
刑法有关「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规定上,存在着人不如物、买卖人口刑罚失衡的漏洞。不符合共同对向犯的基本理论,背离了民众朴素的法感情,对于人身权的保护并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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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than,笔名:水木;以梦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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