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员工泡病假?一个公式让他走人!
职场
2025-01-02 07:07
上海
前段时间,我入职了一家新公司,屁股还没坐热,一个部门经理就过来说:“有个泡病假的员工,让他走人,没有钱!”悄悄各方打探了一圈,原来这位员工在公司工作三年多了,两个月前突然开始消极怠工,被部门经理在大会上批了一顿,后面就开始各种理由请病假。还在病假期间外出旅游,最主要的是,病假期间外出旅游还发朋友圈,公司好多同事都看到了,私下议论着要效仿。部门经理气炸了,一天都不让他在公司待了。辞退倒不难,难的是有理有据地辞退。而且我可不想刚进公司就惹上劳动仲裁。根据之前在课上学的用数学思维看劳动法,我开始着手准备合法辞退的资料。根据了解到的信息,这位员工只能用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条进行辞退,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做到合法辞退,我必须得保证下面这个等式完全成立。生效要件=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程序、内容)+制度中有违规事实、严重程度匹配的条款+违规事实+解除前告知工会+向员工送达解除通知。第一、公司的规章制度合法合理。每一项都有法律依据,合乎情理;而且经过了民主评议和公示,每位员工在入职时,对规章制度都签字确认了。第二、“制度中有违规事实、严重程度匹配的条款”。即病假期间应遵照医嘱治疗或休息,若病假期间兼职、外出旅游等活动的,应当视为病假凭证虚假并认定未出勤期间为旷工,公司可予直接无偿解除。第三、抓到了员工的“违规事实”。部门经理给我看这位员工的朋友圈时,为了防止他删除或者关闭朋友圈,立马截屏保存了下来,又怕他否认这个朋友圈不是他本人的,我对他微信页面以及搜索他个人手机号添加好友的页面也都截屏保存了。这些元素都搜集到了,接下来就是“解除前告知工会”和“向员工送达解除通知”,把公式的元素凑齐,公式满足了,我就可以无可挑剔的合法辞退这位员工了!后来将一系列材料发给这位员工时,他也没有辩驳,乖乖地走人了。虽然这个事情完美解决了,但如果遇到另一种情况就没这么容易了。之前公司有个新入职的员工,约定试用期两个月,刚入职一周就开始休病假了,病假三个月后回公司要求转正。因为当时的规章制度存在漏洞,没办法就只能给这位员工办了转正,认了这个哑巴亏。因为这个事情,我被扣了绩效,本来说好的涨薪也不了了之了。从那次之后,我认真反思自己的工作,认识到我的专业能力很弱。本来想着找案例学习,但网上的案例又错综复杂,并不能直接拿来套用。无奈之下,我请教了同行的朋友,朋友给我介绍了GHR的线下公开课——《56类员工离职情形及优化谈判实务》。朋友说:“这个平台上的内容,都是我们这个行业需要学习的,你先看看是不是适合你,正好现在有免费试听名额!”后来我系统地学了这门课,还写了很多笔记。为什么突然提到这个事情呢?因为现在这家公司的规章制度上也有很多漏洞,如果新公司遇到这样的员工,我还是只能认了这个哑巴亏。不过幸而不是,我赶紧整理资料,要求补充修改公司规章制度,增加了部分条款:2、员工向公司提交的假单等就医记录存在虚假、伪造的,属于提交或伪造或虚假凭证,行为构成严重违纪,公司可予直接无偿解除;3、规定病假因任何原因被确认(视为)无效的,对应期间的已付病假工资、公司承担的社保、公积金部分,员工应当作为损失予以返还或赔偿,公司可对此民事追偿直至刑事追责等等。两个事情处理之后,老板直接让我提前转正了,工资也相应地涨了。真的很感谢朋友给我推荐的这门课。课程主讲老师祝老师,是GHR特聘劳动法讲师、咨询师;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高级员工关系管理师;资深人力资源法务管理者;8年人力资源管理法务风控落地指导经验;8年专业劳动法律师事务所管理经验。将56类员工离职情形做了全复盘,确保学员对可能遇到的离职状况有全面了解。总结得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用要点,帮助学员对可能遇到的离职状况快速应对。课程讲解过程中,包含大量案例,有助于学员学以致用。同时课程还提供退休人员与劳动合同终止、工伤赔偿等相关法律要点,帮助学员在处理退休人员离职问题时,正确应对。现如今人们越来越懂法,劳资纠纷也越来越多,时代对HR提出了更高的专业素养要求,HR只能不断地完备自己的专业技能,才不会被时代淘汰。这是挑战,但是把握好了,就能把它变成升职加薪的机遇。前辈就是深入学习了劳动法后,帮公司建立了完备的用工风险管控制度,得以升职加薪。虽然前辈的话让我醍醐灌顶,但转头面对具体的问题时,其中的复杂、困难还是让我犹豫了,想要退却。许多人想改变,都立了一个高不可攀的目标,高大美好,从知到行,之所以很难,是因为想登天,却不知道怎么迈出第一步。我们把大目标分解为小目标,困难自然也小了,我们的勇气就会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