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案例是人民法院重要的“法治产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2014年1月至2024年9月,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16.1万件,其中审结的一系列标志性典型案例,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法治进程,提升了中国环境司法的国际影响力。
2014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环境资源指导性案例40件,发布典型案例共43批437件,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环境资源审判参考案例350多件,充分发挥案例对下业务指导和面向社会教育警示、规范引领作用。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十周年,我们从历年发布的环境资源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及其他有影响的案例中,评选出10件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例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十年成果展示。这10件案例所涉生态要素多、保护范围广、复合程度高、创新意识强,兼具裁判规则意义和法治宣传价值,集中体现了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鲜明特色、专业要求和职能作用。希望各级法院认真学习借鉴,依法审理好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高质量的“法治产品”,以更优质、更丰富的精品案例更有力推动生态环境法治进程,更好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十年环境资源审判有重大影响力案件
目 录
一、张某明、毛某明、张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和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明、毛某明、张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二、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某水电开发公司等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三、李某诉某置地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四、上海某实业公司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案
五、贵州省人民政府与息烽某劳务公司、贵阳某化肥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
六、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诉某普医院等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七、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徐某、刘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八、某社会组织与某幼儿园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九、李某萍、卢某辉噪音扰民诉前禁止令案
十、吴某辉滥伐林木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