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与巴勒斯坦进出口总值11.59亿元人民币,增长11.3%,巴勒斯坦列中国贸易伙伴(不计东盟、欧盟等经济体)第175位。
2023年中国向巴勒斯坦出口11.59亿元人民币,增长11.3%。
2023年中国自巴勒斯坦进口35.13万元人民币,增长176.9%。
2022年,进出口总值10.58亿元人民币,增长27.6%,列第176位。
2021年,进出口总值8.29亿元人民币,增长19.2%,列第177位。
2019年1月,中国-巴勒斯坦自贸区首轮谈判举行,目前尚未签署协定。
巴勒斯坦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因口蹄疫疫情,反刍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因蓝舌病疫情,被禁止输入我国。
按照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表》,巴勒斯坦,英文名称:Palestine,阿拉伯数字代码:128,三字符字母代码:PSE,两字符字母代码:PS。
进口货物适用普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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