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公告里的2024(3月)

文摘   2024-12-25 07:00   山东  

公告是政府部门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海关公告是海关对外发布信息的一项重要载体,对于进出口企业及时、准确理解掌握海关的政策、法令和其他法定事项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过去八年里,我们每年都会为您梳理前一年海关总署发布的公告内容,回顾一年来海关公告里记录的主要事项,提示应当关注的重点,帮助进出口企业一方面了解改革动向,找准发展方向,另一方面把握政策变化,避免触犯“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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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又告别了2024年,我们再次推出《海关公告里的2024》系列,与您一起全面了解一年来海关的各项重大政策变化,理清脉络,认清方向,为您的企业在进出口环节合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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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公告里的2024(3月)
3月海关总署发布10份公告,动植物检疫7份,征税、监管通关、食品安全各1份。

动植物检疫

准入泰国罗汉松(第25号)、奥地利乳品(第28号)和猪肉(第33号)。

防止格鲁吉亚绵羊痘和山羊痘(第26号)、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第29号)、格鲁吉亚小反刍兽疫(第31号)、利比亚绵羊痘和山羊痘(第34号)疫情传入我国。

征税

第32号公告关于实施海关预裁定展期等有关事项,一是实施预裁定依申请展期,二是在上海海关试点境外出口商或生产商申请商品归类、价格和原产地预裁定,三是修订《预裁定决定书》格式内容。公告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监管通关

第30号公告调整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一是修改“毛重(千克)”、“净重(千克)”的填报要求,二是删除“检验检疫受理机关”“口岸检验检疫机关”“领证机关”等三个申报项目,三是“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申报项目名称调整为“目的地海关”,四是“检验检疫名称”申报项目名称调整为“监管类别名称”。公告自2024年4月10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

第27号公告发布《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

点击公告标题可阅读原文 

25号:关于进口泰国罗汉松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落款日期:2024.3.1
业务类别:动植物检疫

26号:关于防止格鲁吉亚绵羊痘和山羊痘传入我国的公告
落款日期:2024.3.2
业务类别:动植物检疫
备注: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告

27号:关于发布《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的公告
落款日期:2024.3.4
业务类别:食品安全

28号:关于进口奥地利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落款日期:2024.3.6
业务类别:动植物检疫

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落款日期:2024.3.10
业务类别:动植物检疫
备注: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告

30号:关于调整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
落款日期:2024.3.14
业务类别:监管通关

31号:关于防止格鲁吉亚小反刍兽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落款日期:2024.3.15
业务类别:动植物检疫
备注: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告

32号:关于实施海关预裁定展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落款日期:2024.3.15
业务类别:征税

33号:关于进口奥地利猪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落款日期:2024.3.22
业务类别:动植物检疫

34号:关于防止利比亚绵羊痘和山羊痘传入我国的公告
落款日期:2024.3.22
业务类别:动植物检疫
备注: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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