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自2019年5月20日起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
2020年5月11日起,扩大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范围。
RCEP生效后,陆续增加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范围。
近年来新生效的部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也可以自助打印。
截至2025年1月1日起增加《中国与马尔代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已可以自助打印的原产地证书有:
目前尚未实现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的有:
双边自贸协定:柬埔寨、哥斯达黎加、秘鲁
亚太:孟加拉国、蒙古、老挝、斯里兰卡
东盟:菲律宾、缅甸、柬埔寨、老挝、文莱
RCEP:菲律宾、缅甸、柬埔寨、老挝、文莱
内地香港CEPA、内地澳门CEPA
提示:
根据2019年海关总署第77号公告,自助打印的渠道是: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https://www.singlewindow.cn)
或
“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
(http://online.customs.gov.cn)
自助打印的版式化原产地证书须经“海关审核通过”。
打印前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上传原产地证书企业声明栏所需的电子签章和申办员电子签名。
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的操作手册可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行下载。
我们把下载的pdf版本转换成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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