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陈嘉庚,著名的爱国华侨领袖,实业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被毛泽东同志誉为“华侨旗帜,民族光辉”。1921年4月6日,陈嘉庚怀抱“教育救国”信念,在故乡创办厦门大学。一百多年来,厦门大学的光荣历程始终镌刻着陈嘉庚创办中国现代大学的高远胆识,闪烁着陈嘉庚独特的教育思想光辉,映现出陈嘉庚为“四万万民族不居人下”而倾资兴学、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的浩然之气。在筹备纪念展馆基础上,厦大档案馆、文博管理中心特设“陈嘉庚与厦门大学”专栏,推出系列专题文章,谨此缅怀嘉庚先生,弘扬嘉庚精神,奋进一流征程。
“为本公司多谋一分利益,
即为国家多培养一个人才。”
——《陈嘉庚公司分行章程》眉头警语
陈嘉庚勉力支撑厦门大学长达16年,在厦大经费陷入困境之时,陈嘉庚与林文庆互相支持,立志“愿为厦大奋斗到死”,竭力维持厦大发展,直至将厦大无条件捐献给国家。
企业陷入困境,南洋募捐
筹办厦大时,陈嘉庚便已深知,要办好一所大学,必须有充裕的经费,而要使厦大顺利地发展,不能光靠一个人的经济力量。因此,他一再强调,自己仅是“倡办”,不是“创办”,并在筹备倡办之初便表示,“拟于开办两年,略具规模时,即向南洋富侨募捐巨款”。自1922年起,陈嘉庚先后三次向富侨募捐,均未能成功。当1920年代末的经济危机席卷全球时,富侨中破产者不计其数,为厦大募捐巨款的希望更难以实现了,于是陈嘉庚决定勉力维持厦大办学。
1926年以来,胶市行情滑跌,同行竞争激烈,加上全球经济大萧条、日货倾销、英国殖民当局打压等因素影响,陈嘉庚公司“自民十五年起,至二十二年终,此八年间如江河日下,不但毫无利可长,且逐年亏蚀及支出百万余元”。
因领导抵制日货,陈嘉庚橡胶制造厂遭奸商雇人纵火,近3000平方米的厂房被焚
企业的亏损使得陈嘉庚筹集厦大、集美两校经费开始发生困难,各项开支不得不加以削减,连拟在全国各省会捐建图书馆一事也只得作罢。
“穷且益坚”,1929年,陈嘉庚亲自修订《陈嘉庚公司分行章程》,页眉处印有他亲自拟定的81条警语,价值观、企业经营宗旨和浓厚的爱国情怀跃然纸上。
“集美大学、厦门大学两校之经费,取给于本公司。本公司之营业,托力于全部店员。”
“直接为本公司之职员,间接为厦门大学、集美学校两校董事。”
“为本公司多谋一分利益,即为国家多培养一个人才。”
……
《陈嘉庚公司分行章程》
受厦大办学成就和陈嘉庚倾家兴学精神的影响,当厦大经费困难时,黄奕住、曾江水、叶玉堆、李光前、李俊承、陈六使、陈延谦、黄廷元等一众爱国华侨以及新加坡群进公司,伸出了援手,陆续捐款资助。
厦门大学的襄助者
林文庆校长也为筹集厦大经费付出了巨大努力。早在1927年,他便“不领薪俸一年,捐作本校经常费”,共计6000元整,其夫人殷碧霞也将自己一块价值1350元的土地捐出。经费拮据时,他又多方节约开支,惨淡经营,并奔走于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地筹款。厦大立案之后,林文庆因年过花甲,曾有辞职之意,陈嘉庚勉励他:“你不能去,你须为厦大奋斗到死!我也愿为厦大奋斗到死!”。
1935年初,受陈嘉庚函请,林文庆亲自带领两名教员前往新、马、印尼等地募捐,终于募得经费三十多万元。这一期间,在吾庐俱乐部的李光前欢迎宴会上,林文庆将陈嘉庚“愿为厦大奋斗到死”的话分享给朋友们,两人互勉的话语悲壮而又慷慨,引得众人感叹不已。
1935年,林文庆校长率厦大募捐团在新加坡募捐
变卖大厦,维持厦大
当陈嘉庚企业陷于困境时,英国汇丰银行提出可以给陈嘉庚企业照顾,但须以停办集美、厦大两校为条件,陈嘉庚断然拒绝,“盖两校如关门,自己误青年事之罪小,影响社会之罪大,在商业尚可经营之际,何可遽行停止。一经停课关门,则恢复难望。”1931年,陈嘉庚公司被迫改组为陈嘉庚有限公司,并于1934年宣布自动清盘。在有限公司成立期间,陈嘉庚通过向新马亲友募款筹措校费、借债等办法,筹集经费以维持集美、厦大两校。
当时,亲朋好友曾劝陈嘉庚停止两校经费,陈嘉庚不允,认为“两校如关门,既耽误青年学子,更影响整个社会”,态度坚决地表示“宁可变卖大厦,也要支持厦大”。他毅然变卖产业,将自己的三幢别墅卖掉,充作厦大办学经费。
经禧律42号三幢别墅之一
无偿捐献,学脉永续
企业收盘后,陈嘉庚仍竭尽全力支撑厦大。1934年4月,陈嘉庚应《东方杂志》之邀,发表《畏惧失败才是可耻》一文,谈及他追求的理想是“祖国的富强,民族的振兴,社会的进步,人类的文明”,明确表示他办学动机是“欲尽国民一份子天职”。
《东方杂志》刊陈嘉庚文《畏惧失败才是可耻》
1937年,陈嘉庚考虑到“厦集二校虽可维持现状,然无进展希望,而诸项添置亦付缺如,未免误及青年”,他写信给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和福建省政府,提出自愿无条件将厦门大学改为国立。1937年6月4日,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电复陈嘉庚,批准厦门大学改为国立大学。7 月1日,经南京国民政府核定,厦门大学正式由私立改国立。
次年,国民政府教育部按照“捐资兴学表彰条例”,下达了表彰训令:“国立厦门大学前由陈嘉庚、陈敬贤、林文庆捐资创建,林文庆并亲任校长,十余年来,同心协力,惨淡经营,固能成就多材,规模大备。乃自抗战军兴,暴敌恣意摧残我们教育文化机关,该校竟为炸毁。政府于迅筹恢复之余,轸念陈嘉庚等艰辛创业,愿力宏毅,嘉惠士林,足资矜式,特予明令褒扬,以彰殊绩,而励来兹。”
1938年8月24日,教育部发布训令,表彰厦大创办人陈嘉庚、陈敬贤、林文庆
参考文献
1.王增炳,余纲.陈嘉庚兴学记[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81.03.
2.陈嘉庚.南侨回忆录[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22.07.
3.王增炳,陈毅明,林鹤龄.陈嘉庚教育文集[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89.07.
4.厦门大学校史编委会编.厦大校史资料 第1辑[M].厦门大学校史编委会,1981.12.
5.朱水涌.陈嘉庚传[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21.03.
文字、编辑|陈世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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