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储存无防泄漏措施,用哪一条款?

文摘   2024-10-29 08:02   广东  

前几天去审核,发现某企业一个现象。

化学品存放仓库,存放物品主要为生产制造过程中使用的一些化学用品,比如油墨、二甲苯、乙醇等化学物品。

查看现场时却发现,化学品被“简单且粗暴”地堆放在仓库中,地板为水泥地板,但并无围蔽等措施。

(由于时间原因当时并没拍照,找了一张类似的图片,所以,上述图片来源于网络)

  • 我问企业人员:化学品仓存放要求你们知晓吗?

  • 企业人员:知道的,但由于公司资金比较紧张所以有些措施就没有完善,正在完善中。

后来交流中了解到,企业也因为同样的问题被监管部门要求限期整改,正好遇上我们审核的同时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

于是我便将情况进行记录并反馈给组长,最终给企业开具了一个不符合项,具体用的哪个条例,我们将原理分析后跟大家分享。

以上,我们针对上述现场跟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化学品储存的要求。

1、涉及法规条例

化学品由于危险性较大,所以在法规层面对化学品的管理尤其严格,大到硬件设施要求,小到标识要求都有严格的标准。

安全与环保是企业经营的第一道红线,绝对不可逾越。

安全方面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

2、化学品防泄漏措施

根据法规要求,对于化学品的管理要求有多方面。

首先对于防泄漏措施,除了化学品本身的容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外。

还需要考虑通过二次容器防护以防止原有容器出现破损或老化而产生泄漏,这是措施1,具体防护图示如下:              

除了上述提到的防泄漏措施,对于现代企业而已,还有一种比较常用措施就是围蔽。

简单来说就是在水泥地板的基础上进行加高以防止液体化学品泄漏时扩散,原理等同于上图。

但前提条件下,地面设施必须要符合法规要求,无渗透,这是措施2

3、这项形同虚设,审核员应该关注

某些企业这一项措施可能形同虚设,或者是存在,但却处于失效状态。

根据《危险货物大包装检验安全规范》‌:大包装用于装运闪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时,也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审核经历中常会遇到有些企业化学仓库门口有一个防静电设备,但当你尝试使用时,企业会告诉你:这个设备已坏。

  • 问:为什么不去修复?

  • 答:现在存放的这些化学品不需要防静电。

  • 问:你们内部对仓库的现场管理有要求吗?

  • 答:有的,XX文件对进出化学品仓库都有要求。


事后查看,公司内部管理要求提及,进入化学品仓库必须去静电、手机放置存放箱后进入。

注:如果企业对于静电设施的使用经过考虑后认为确实可以停用,应该进行停用标识并且同步修订内部管理过程(即制度要求修订)。

4、判标条款

上述提到的场景到达适用何种条款?

1)未见防护措施。

针对现场未见任何防泄漏措施,经过审核组的沟通,最终认为不符合《GB\T 45001 202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6.1.4 组织应策划:a)措施,以:2)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

或者此时你审核的部门为生产一线部门,针对他们的管理过程,可以适用8.1条款。

2)静电设备未启用

而针对静电设备的使用,则认为不符合《GB\T 45001 202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8.1.1为了满足要求和实施第 6 章所确定的措施,组织应策划、实施、控制和保持所需的过程,通过:b) 按照准则实施过程控制。

5、其他要求

审核过程中除了关注上述提到的要求外,对于化学品的管理还要查看现场有无报警系统,系统是否正常使用中。

关注现场是否有安全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一般的化学品仓库都有温湿度要求,此举主要也是防静电措施,以防产生燃爆事故和电击现象。

此时库内应该有温湿度的监控表,审核员应该关注温湿度监控表的记录是否符合内部运行要求及法规要求。

6、写在最后

当然,对于化学品的管理,作为专业人员我们需要关注更多法规层面要求以适时对企业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人只有通过自己的学识、才艺换取价值才能实现真正的人生。

如果规则本身是约束,但了解规则的人却是自由的。

掌握规则的才会成为真正的赢家,站在金字塔的顶端。

加油!体系人!未来,我们都可以成为专家,靠着专业技术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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