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 公用事业涨价对通胀的影响?

财富   财经   2024-08-22 07:32   广东  

摘要

本文分析了公用事业(水、电、燃气和高铁票价)涨价对通胀的影响。中国公用事业价格低于国际水平,其中水价占人均GDP比值处于国际平均水平,而电、燃气和高铁票价比值则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从全球公用事业定价角度来看,提价是合理的。

近期调价情况显示,供水价格涨幅介于13%至 45%,工业供电价格在安徽省有所调整,供气价格涨幅在9%至14%,部分高铁票价上调19%至20%。公用事业调价的原因主要在于公用事业企业利润压力和地方政府财政负担,温和调价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两者的情况  

公用事业调价直接影响居民生活成本和制造业成本,并传导至最终消费品价格。调价差异对公用事业的传导机制产生扰动,特别是考虑到票价调整的地域性和幅度差异。公用事业调价会对通胀产生直接和间接效应。直接效应为公用事业价格上涨对通胀的直接影响,间接效应则涉及价格波动对其他产业价格波动,最终传导至通胀表现。

根据计算,公用事业价格上涨10%,可直接拉动CPI上涨0.42%,PPI上涨0.76%;假设传导机制顺畅,公用事业价格上涨10%,能完全拉动CPI和PPI分别上涨0.57%和1.47%。总体而言,本轮公用事业调价短期内对通胀的影响较小,长期也不能维持价格的持续上升。

01 什么是公用事业?


5月部分城市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价格均上调,6月部分线路的高铁票价格也开启涨价窗口,引发市场担忧和讨论。公用事业通常指的是为社会大众提供基础服务的行业,具有服务的普遍性和公共性。本文深入分析水、电、燃气和公共交通中的高铁票价上调的影响。我国水电燃气收费主要按三级阶梯价格,一阶梯水价主要为了补偿成本,而二、三级则是体现了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需求,高铁票价包括二等座、一等座和商务座。我们主要关注水电燃气的一级阶梯价格和高铁二等座票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用事业改革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阶段一(1978-1992年),公用企业探索内部改革,实行内部承包责任制,初步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阶段二(1992-2001年),公用企业根据《公司法》改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但管理体制未有实质变化;阶段三(2001年至今),政策全面开放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市场,鼓励民间投资。建立政府特许经营制度,推进市场化改革。


1.1供水定价机制

具体来看2014年至今的居民和工业用水价格,基本维持温和稳定的涨势。

我国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可以分为四个阶段。阶段一(1949-1965年),我国供水模式以政府投资运营为主,不收取水费;阶段二(1965-1980年),首次提出供水费用按照成本来核定的基本模式;阶段三(1980-1991年),所有水利工程企业按制度收取水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且水费标准的核定应在供水成本核算的基础上进行;阶段四(1991年至今),1991年首次提出水价概念,2002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水费和水资源费征收的标准。并且陆续出台相关价格管理文件,将水价纳入商品管理范畴,水价管理机制逐渐完善。
相较国际水平,2021年我国大陆的居民用水价较低,录得28美元/100m³,国际平均价格为69.85美元/100m³。居民用水价格与人均GDP的比值录得0.22%,高于首尔的0.13%,低于纽约的0.29%,与国际平均比值0.20%近乎持平。

1.2供电定价机制

我国的供电定价改革可以大致划分为五个阶段。阶段一(1978-1984年),电价政策采取“打补丁”方式,通过取消特定优惠、区域电价调整和引入峰谷分时电价等措施,但并未形成改革体系;阶段二(1985-1995年),经济高速增长导致“电荒”现象凸显,鼓励集资办电并实行多种电价,推动此阶段电价快速增长;阶段三(1996-2002年),1996年《电力法》实施带动电力法制化,稳定了电价水平;阶段四(2002-2013年),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为标志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掀开序幕,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电价政策市场化导向明显;阶段五(2014年至今),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确立了“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路径,通过多种措施降低用电成本,电价略有回落。

2023年我国居民用电价格和供电价格与人均GDP比值均处于国际低位。我国居民用电价格为0.08美元/kWh,低于国际平均价格0.21美元/kWh;民用电费与人均GDP比值为6.29%,低于国际平均比值10.17%。


1.3供气定价机制

2014年以来居民用气价格整体温和上行,工业用气价格自2014年开始下行,从2021年四季度转涨。

从供气定价改革的几个阶段看。阶段一(1978-2004年),早期定价以成本加成定价法;阶段二(2004-2015年),西气东输管道工程全线投产,市场快速增长。同时,紧接2011年的“两广试点”,2013年正式向全国推广门站价格机制;阶段三(2015年至今),2015年提出“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区分管制气和非管制气,实行不同的价格政策,管制气执行政府指导价,非管制气价格由市场形成。

相较于国际水平,我国居民用气价格和其与人均GDP的比值也处于较低位置,2022年我国居民用气价格为0.03美元/MWh,国际平均价格为0.15美元/MWh;我国居民用气价格与人均GDP的比值为2.72%,国际平均比值为4.70%。


1.4公共交通定价机制

公共交通中种类较多,本文主要关注高铁票价格。我国的高铁定价机制同样可以分为两个阶段:阶段一(2016年以前),高铁定价由国家集中管理,在限定范围内高铁可自主定价;阶段二(2016年至今),国家完全放开高铁动车票价。2015年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高铁动车组旅客票价政策的通知》规定铁路运输企业自2016年起可对高铁动车客票进行自主定价。

与国际高铁价格对比,我国高铁每公里价格处于低位,以京沪高铁(北京-上海)举例,平均票价为588.5元,单价为0.45元/km,低于国际平均水平1.49元/km,我国高铁单价和人均GDP的比值为4.84%,低于国际平均水平5.97%。此外,高铁仍需考虑速度和时间因素,结合来看,我国高铁的价格的性价比相对较高,存在一定提价空间。

总体而言,公用事业提价是相对合理的。我国四项公用事业价格均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我国水价占人均GDP的比值基本处于世界平均水平,但电、燃气和高铁票价的比值均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02 公用事业为什么要涨价?

对公用事业各行业定价有了大致了解之后,就可以开始研究“涨价”出现的原因。虽然“民不加赋而国用饶”是国家和社会追求的目标,但公用事业涨价往往是由于成本上升、市场需求变化或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驱动的结果。

2.1本次部分调价情况

目前进行公用事业调价的地区还是少数,且各地调节幅度不同,主要集中在对水、燃气和高铁的调价。涨价幅度方面,各地居民用水价格涨幅主要在13-45%之间;用电价格方面,仅安徽对工商业用电价格进行调整;各地居民用气价格涨幅主要在9-14%之间;高铁票价涨幅在19-20%之间。


2.2可能的调价原因

结合近期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到的“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的相关内容,公用事业涨价符合政策要求。我们认为公用事业涨价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公用事业企业利润承压,合理的调价能在一定程度上疏导上游成本压力。我国公用事业主要由国有企业运营,2024年6月,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64.9%,上升0.1个百分点,负债率维持高位。营收方面,2021年7月以来,水电燃气公用事业企业成本占收入维持在2014年以来的均值89%以上,A股公用事业企业营收同比增速和利润率均走低。

高铁票价方面,2016年仅京沪、沪宁、宁杭、广深港、沪杭、京津6条利润为正,其余都在亏损。国铁集体2023年净利润33亿元,自2020年起首次转正,是2016年以来的最高利润额,在更多时间里,国铁都在负债亏损。

二是地方财政承压,调价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一般情况下,在公用事业企业难以承担成本的时候,地方财政会进行补贴,但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缺口近年来逐年增高且维持高位,财政补贴压力显著增加。截至2022年,地方财政缺口为11.91亿元,缺口大于同年财政收入11.72亿元。

自2010年起,在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中,对节能环保、交通运输及农林水事务等与水电燃气与高铁相关领域的财政支出占比分别保持在2.6%、9.4%和5.8%上下,约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17.7%。在此背景下,适时调整公用事业价格是合理的,能够有效优化公用事业企业的经营情况,缓解地方财政支出的压力,同时减轻公用事业企业对政府财政补贴的依赖程度。


03 为什么要关注公用事业涨价?

公用事业调价对居民生活成本和工业生产成本产生直接影响,这种成本波动通过一系列经济活动被逐步传导至商品和服务价格。本文着重从通货膨胀的视角出发,探讨四项公用事业调价举措会如何影响CPI与PPI及其相关行业。

3.1公用事业调价传导机制中的影响因素

在实际情况中,价格调整对通胀的实际影响受多种因素干扰,尤其是提价差异。提价差异方面,本文只关注了第一阶梯的民用水电燃气价格和高铁二等座票价,但工用价格、二三阶梯的价格和高铁一等座与商务座价格的变动也会对物价指数产生影响。同时,并非所有地区或线路都经历了票价调整,且不同地区和线路的调整幅度存在差异,错位调价可能会拉平对通胀的影响。

公用事业调价对通胀存在直接与间接影响。直接影响是公用事业本身价格变动对通胀的影响,间接影响则是公用事业调价带动CPI和PPI内部其他产业的价格波动,从而间接影响通胀数据的波动。

需要指出的是,公用事业价格与通胀系数之间的关系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其间接影响难以精确预测。在评估本轮调价的影响时,我们假设成本端价格传导机制通畅,即成本端的价格波动能完全传导至最终产成品端。在传导机制通畅的情况下,我们就可以利用投入产出表去测算公用事业涨价对通胀的完全影响,即直接与间接影响之和。实际情况中,由于传导机制不可能完全通畅,直接影响也可以被视为公用事业调价对通胀拉动程度的下限,公用事业调价对通胀的影响应介于直接影响和完全影响之间。


3.2公用事业涨价对CPI的影响

对CPI直接影响方面,通胀数据目前是按2020年数据为基期,首先通过2020年居民个人消费支出数据可以估算出水电燃气的支出占CPI约为4.1%,因此水电燃气价格上涨10%会直接拉动CPI上涨0.41%。

通过回归分析可以得到交通费占CPI约1.88%,从2020年投入产出表可以得到铁路旅客运输占总旅客运输约15.84%,此外国家铁路局表示2020年高铁动车组旅客发送量约占铁路旅客发送量的70%,因此可以推算出高铁票费占CPI约0.21%。高铁票价涨价10%会直接拉动CPI上涨0.02%综合来看,公用事业涨价10%会直接拉动CPI上涨0.43%。

间接影响方面,由于投入产出表与CPI的统计核算口径存在差异,且公用事业于CPI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我们估算其间接影响为直接影响的1/3。综合来看,公用事业涨价10%会完全拉动CPI上涨0.57%。

据统计局数据,4月CPI水价格同比上涨0.9%,燃气价格上涨2.4%,火车票价格上涨0.5%,电价同比持平。四项合计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基于本文测算方法,得到对CPI同比拉动为0.019个百分点,与实际结果较为吻合。


3.3公用事业涨价对PPI的影响

公用事业涨价对通胀的影响主要体现在PPI。对PPI的直接影响方面,通过2020年营业收入数据可以算出水电燃气相关分项的权重,水电燃气总权重为7.55%,其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占比6.36%、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占比0.8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比0.33%。高铁票价在PPI中没有体现,因此对PPI直接影响为零。因此可以测算出电、燃气和水价上涨10%,分别直接拉动PPI上涨0.64%、0.09%和0.03%,总共直接拉动PPI上涨0.76%。


3.4基于投入产出表计算对PPI完全影响

公用事业调价还会间接影响PPI内部其他产业的生产成本,其间接效应通过产业链逐级传导,最终传递至PPI。以汽车制造业举例,汽车制造需要橡胶、钢铁和电子产品元件。橡胶通过农业产品制造,钢铁则通过铁矿石和焦炭冶炼而来,电子产品则涉及黑色有色金属的冶炼加工得到,这些生产过程都需要水电燃气参与。水电燃气价格的增加,会同时增加生产过程的成本,通过供应链的各个环节累积叠加,最终会传导至汽车产品出厂价格,进而影响PPI。

通过投入产出模型分析,可以得到公用事业涨价对其他行业带来的完全影响,投入产出模型通过构建投入产出表来研究不同产业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影响其中,通过Leontief逆矩阵计算可以得到完全分配系数,完全分配系数可以用于衡量一个产业的产出变化对其他产业的完全影响,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I是单位矩阵,A是完全消耗系数矩阵,单位矩阵和完全消耗系数的定义就不在文中赘述。通过完全分配系数,就可以分析预测公用事业涨价对PPI和相关行业的完全影响。具体而言,公用事业调价对行业价格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中上游原材料制造业、中下游装备制造业的设备制造与电气机械器材制造和下游消费品制造业。就公用事业完全影响系数看,电力对PPI各行业的总完全分配系数相对最大,燃气、水和高铁票价对PPI各行业的总完全分配系数接近,约为电力的28%。

基于计算出的完全分配系数,结合权重和涨价幅度,可以计算出对PPI的拉动情况。综合来看,公用事业整体涨价10%,会完全拉动PPI整体上涨1.47%。

受公用事业调价影响,上中下游产业的价格也上涨,从而拉动PPI上行。从上中下游的角度去看对PPI拉动情况,中上游原材料和下游消费品制造对PPI拉动较大,上游采矿业几乎无拉动作用。公用事业上涨10%,上游采矿业、中上游原材料制造业、中下游装备制造业和下游消费品制造业分别拉动PPI上涨0.01%、0.67%、0.23%和0.56%。

从公用事业的影响角度去看,电价对PPI拉动程度最大,录得0.81%,占公用事业整体对PPI拉动的55.3%,燃气价拉动0.22%,水价拉动0.22%,高铁票价拉动0.21%。电价和燃气价格上涨带来的完全影响更多传导到了中上游原材料制造业,而水价和高铁票价涨价带来的完全影响则更多传导导了下游消费品制造业。此外,原材料制造企业的利润空间承压问题值得关注。近期PPI数据显示,上游采矿业的价格增速显著高于中上游制造业。尽管四五月期间利润承压情况有所缓解,但整体增速差异依然存在。公用事业价格的上涨可能进一步加大原材料制造企业的利润承压。

公用事业涨价对具体行业的影响方面,由于上游采矿业受拉动相对较小,近乎于零,遂不展开分析。仅选取各中下游内部对PPI拉动前三的行业来分析。工业用电贯穿整个工业产业链,对上中下游和其细分重点行业的影响都是相对最大的。用电价格波动对中上游原材料制造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化学制品黑色有色冶炼加工,化学原料及制品对PPI拉动相对更大;燃气、水和高铁票价的影响则更多传导至下游消费品的电子设备制造业,下游消费品制造业中的电子设备制造对PPI拉动程度最大,同时也是整个PPI上中下游产业链中,对PPI拉动最大的行业,测算结果为0.3%。

总的来看,公用事业调价对通胀的影响主要体现在PPI方面。公用事业涨价10%,能直接拉动CPI上涨0.42%,PPI上涨0.76%;在传导机制顺畅的情况下,我们估算CPI间接影响为其直接影响的1/3,PPI的间接影响则可通过投入产出模型测算。公用事业涨价10%,能完全拉动CPI上涨0.57%,PPI上涨1.47%。


04 本轮调价在短期内对通胀影响有限

基于前文逻辑,我们认为本次调价在短期内对通胀的推动作用有限,且从长远来看,不足以引发通胀的持续增长。调价的核心目标或在于纾解地方财政压力,以及优化公用事业企业的经营状况。考虑到前文提到提价政策的差异性,目前的价格调整尚未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因此对整体价格水平的推动作用并不显著。此外,尽管电价上涨对通胀具有较其他公用事业项目更为显著的拉动效应,但本轮调价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水、燃气和高铁票价上,对电价的调整则相对有限,各地区在电价调整上仍保持相对审慎的态度,截至2024年8月1日,仅安徽省公布了工商业电价调节政策。

05 总结

本文主要关注并测算了公用事业中水、电、燃气和高铁票价涨价对通胀的影响。首先介绍了各项公用事业的定价机制,并与国际水平进行比较。我国公用事业价格均低于国际水平,我国水价占人均GDP比值基本处于国际平均水平,但电、燃气和高铁票价的比值均低于国际平均水平。近期公用事业调价的部分实例来看,各地居民用水价格涨幅主要在13-45%之间;居民用电价格方面,安徽上调幅度较大;居民用气价格涨幅主要在9-14%之间,部分高铁票价涨幅在19-20%之间。
结合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到的“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的内容,我们认为公用事业涨价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公用事业企业利润承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上行并维持高位,A股公用事业企业营收同比增速和利润率均走低;二是地方财政承压。在公用事业企业难以承担成本的时候,地方财政会进行补贴,但地方财政支出缺口近期逐年增高且维持高位,财政补贴压力显著增加。温和调价能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公用事业企业经营状况并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公用事业调价对居民生活成本和制造业成本产生直接影响,这种成本推动效应可能进一步转嫁至最终消费品价格。提价差异会对公用事业调节的传动机制产生扰动影响,包括调价仅局限于特定地区和线路和调整幅度不一等因素。

公用事业调价对通胀的影响涵盖了直接与间接两个层面,影响应介于直接影响和完全影响之间。直接影响是公用事业本身价格变动对通胀的影响,可以被视为公用事业调价对通胀拉动程度的下限。间接影响则是公用事业调价带动CPI和PPI内部其他产业的价格波动,从而间接影响通胀数据整体的波动。

总的来看,公用事业调价对通胀的影响主要体现在PPI方面,尤其是在原材料制造业和部分消费品制造业。公用事业涨价10%,能直接拉动CPI上涨0.42%,PPI上涨0.76%;在传导机制顺畅情况下,CPI间接影响可以视为其直接影响的1/3,PPI的间接影响则可通过投入产出模型中的完全分配系数测算,公用事业涨价10%,能完全拉动CPI上涨0.57%,PPI上涨1.47%。

我们认为本次调价在短期内对通胀的推动作用有限,且从长远来看,不足以引发通胀的持续增长,主要目的或关注地方财政压力和公用事业企业经营情况。由于提价差异因素,目前的价格调整并未全面展开,对整体价格水平的影响有限。此外,尽管电价上涨对通胀的拉动作用较为显著,但本轮调价对电价调整较少,各地区在电价调整上仍持谨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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